作者rebulabula (我是好人...我真的是好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被鄰居的狗吵到不能睡覺......
時間Sun Jul 2 01:32:14 2006
※ 引述《rebulabula (我是好人...我真的是好人)》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可否請版上各位集思廣益:
: 我住在一棟老式公寓2樓,
: 最近樓下一樓搬進的住戶,
: 收養了一條傷痕累累的流浪狗......
: 那條狗很膽小,
: 動不動就大叫,
: 尤其在深夜,
: 令人難以入眠...
: 而且牠還會進到我們公寓撒尿,
: 弄得整棟公寓臭氣勳天,
: 而且還滋生跳蚤......
: 屢次告知牠的主人、並請里長協調,亦未見改善......
: 報警後,警察也不處理......
: 想請問各位:還有其他法律上的手段和其法規依據為何?
: 這件事究竟是該找哪個主管機關處理?
: 麻煩各位解答,小弟感恩不盡!!!
好心的redbalon、hugosapphire:
謝謝你們的解答,小弟萬分感激!謝謝您!
以下是小弟另行上網所找的資料,敬請分享: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害陳情系統民眾常見問答集
噪音類 / 不具持續性噪音
犬叫聲
問: 有人將該戶公寓充作狗舍(屋主自己並不住在現址),且又於頂樓另行加蓋飼養為數眾多之狗隻,
每到夜晚群狗吠叫不絕,長期以來均無法安心入睡。
答:
(1)狗吠叫製造噪音,係屬不具持續性或不亦量測之聲音,依噪音管制法第四條「製造不具持續性
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2)本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
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
應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
規定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
(3)另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
安寧」同法第32條第2款規定:「違反第7條規定,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
寧之動物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依據行政院農委會於92
年10月1日邀集前述相關法令主管單位協商決議,宜由警政機關(報案110)先予以受理民眾申訴檢
舉案件,並依其主管法令處理,若疑似違反動物保護法部分,則另移送該主管機關(動物疾病防
治所,例:台北縣連絡電話:2959-6353)依法辦理。 (全省各動物疾病防治所連絡方式如附件)
(4)您可以逕洽相關單位處理,或請您留下詳細養狗戶之住址,本案會幫您交由權責單位(警察局)
辦理。
毒化物類及環境衛生類 / 飼養動物未妥善清理造成環境髒亂
問: 台北縣民:有人飼養為數眾多之狗隻,不僅任意將糞尿沖至樓下,造成附近環境髒亂不堪,任何
時間只要到達附近,路人無不作嘔連連。
答:
(1)請留下詳細養狗戶之住址,本案會幫您交由權責單位(環保局)辦理,或留下您聯絡電話,並
請環保局將處理情形向您回復說明;本署亦會列管追蹤本案辦理情形。
(2)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
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如有上述之情事,亦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
訂定相關規約,並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者,得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該條例第38條
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公害陳情稽查類 / 稽查權責
問: 請問若檢舉污染事件,貴署是會交給地方政府的環保局去處理 還是各區督察大隊呢?
答: 依分工公害陳情案件由各地方環保機關專責辦理;一再陳情或重大公害陳情案件由本署督導各地方
環保機關辦理,必要時由本署(環境督察總隊三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複查。
公害陳情稽查類 / 檢舉人資料之保密
1. 檢舉人資料保密措施
問: 對於檢舉人的資料有何保密措施呢?
答: 本署訂有「環境保護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保密要點」,要求各級環保單位及人員於受理或處理
人民陳情案件時,應依規定嚴防洩密。
2. 洩漏檢舉人之資料
問: 為何環保稽查人員會透露檢舉人的姓氏?
答: 本署暨各地方環保機關對受理民眾陳情報案之案件處理向來極為重視,均要求相關單位公正妥為
處理,本署並訂有「環境保護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保密要點」,要求各級環保單位及人員於受
理或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時,應依規定嚴防洩密。台端如發現有不法之情事,請檢具相關事證向當
地政府政風單位提出檢舉,政風單位應會立即查處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公害陳情稽查類 / 伸張公權力(被檢舉戶不願配合)
問:請問萬一被檢舉戶不願配合改善時貴單位如何處理?
答:對於民眾陳情之公害污染案件,本署均以電腦系統管制及追蹤處理進度,並要求權責單位儘速將辦
理情形回復留有連絡方式之陳情人及鍵入電腦備查,如有即將到期或逾期情形本署即予督促積極妥
善辦理。對於台端指陳污染戶若不願意配合改善且違反環保法令時,環保單位將依權責給予處分並
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補正者,則按日連續處罰或依相關規定處理。
公害陳情稽查類 / 陳情專線
1. 陳情專線之分工與處理
問: 陳情專線撥通後往往要分轉到各地方環保單位,並非近期環保訊息原意中所提的由北中南三區督察
大隊處理,也不見各地方環保單位能立即處理,因此也失去陳情專線設立可立即處理之功能,無論
如何望環保工作能落實。
答: 本署對於民眾反應之環保問題及陳情案件一向極為重視,特開放免付費0800-066666全國公害陳情
報案專線,以方便民眾記憶撥打,0800-066666全國公害陳情報案專線會依據陳情人發話地點及選
擇,而自動轉接至當地縣市環保局或本署北中南環境督察大隊接聽受理(例如民眾在桃園縣使用一
般市話撥打0800-066666,並在中華電信語音系統詢問時選擇1,則0800系統會自動轉接至桃園縣環
保局接聽;如選擇2,則系統會轉接至本署北區督察大隊接聽),各級環保機關對於民眾陳情環保
污染案件均非常重視,一經受理即會依分工安排環保稽查人員儘速前往查處,依本署調查統計,除
陳情人要求特定時間查處或部分因案件較複雜外,多數案件均已於二日內前往現場查處,敬請台端
放心。
2. 陳情專線服務人員態度不佳與推諉
問: 環保單位之全國公害陳情報案專線服務人員接聽公害陳情報案電話態度不佳與推諉。
答: 本署對於各級地方環保機關受理民眾陳情報案之服務品質向來極為重視,除了列為定期考核指標外
,並且不定期辦理電話禮貌測試等工作。台端如能提供當時服務之環保單位名稱,本署將函請該局
查明處理,並針對您指陳之單位處理公害陳情業務加強考核,立即改進,以提昇為民服務績效。
公害陳情稽查類 / 公害陳情案之處理(夜間稽查)
問: 晚上公害如何處理?
答:
(1)本署對於民眾反應之環保問題及陳情案件一向極為重視,並訂有相關規定規範環保機關妥適處理
民眾公害陳情案件,同時本署已開放免付費0800-066666公害陳情報案專線、網路報案、書面及
民意信箱等多管道供民眾陳情報案,各級環保機關受理後即會進入電腦系統列管追蹤,並依分工
由本署相關單位或地方環保局查處。
(2)至於台端所提晚上公害如何處理乙節,礙於環保稽查人力不足,環保機關除事先排定或依民眾指
定時段安排夜間稽查外,晚上僅保留部分稽查車組依污染情形機動依序前往查處(重大公害陳情
案件一經受理必會立即前往現場處理),如無法於當晚立即完成查處者(如一般經常性公害案件
),環保局亦會依指定時段於規定期限(7日)內前往查處,不會不管,敬請您放心。
(3)另本署及各地方環保局均設有公害陳情專線,為能即時解決台端環境公害陳情案件,請逕撥
080-0066666免費申訴電話,地方環保局將儘速派員前往處理。如有提供佐證照片,將有助於稽
查人員迅速查處,但並非必要之舉發要件;只要能提供明確之污染源地址或地點、污染時段及污
染情形等必要資訊,環保機關即會受理並前往查處;當然,如果陳情人可以留下個人聯絡資料,環保機關則可以在查處後回報處理結果,並做滿意度調查,必要時亦會進行追蹤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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