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mm (思考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有關租屋訂金的問題
時間Tue Jun 20 14:19:33 2006
※ 引述《mickeyme0625 (mickey)》之銘言:
: hmm....想借用同標題問一下
: 訂金下了 隔數日簽約時因為報稅問題與房東無法形成共識而無完成簽約
: (報稅問題無事先提問過 簽約時提出 房東當下才說他沒在報稅的)
: 這樣有辦法拿一部份訂金回來嗎?
: PS.房東給我的感覺是 他故意要等簽完名才講的 也擺明想逃漏稅
: 理由:1.我們簽的差不多時提出 他才說「喔 關於這點我也要說 不希望你們報稅」
: 2.委婉要求房東在收租金時是否應在契約裡頭註明已收
: 房東笑說那樣很麻煩。
: -->不管報不報稅 我認為這點應該是都得有證據的才是。
: 由於這點在下訂金前 都沒有人提出
: 所以想上來請問 是否有機會拿回部分訂金。
: : 其實我很自責 沒有看清楚房東的為人
: : 已經做了初步的簽約以及訂金六千
: : 契約尚未正式完成
: : 那請問 我的訂金有希望可拿的回來嗎?
: : ◆ From: 203.71.94.30
: : 推 ivysky:房東改變簽約條件,可拒簽約,取回訂金,但最好有證據或證人. 06/08 04:42
: ※ 編輯: mickeyme0625 來自: 61.31.139.59 (06/20 13:11)
首先呢,房東報不報所得稅這是他和國稅局間的問題~房客沒義務配合逃漏稅
依通常情形而言,有所得收入當然就應該依法申報納稅
對房客來說,房屋租金依法本來就是報稅時可以扣除的
由於房東個人的問題以致契約無法達成~那本來就要退還訂金不是嗎
難道要等人家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時,還理直氣壯的說是因為你們不配合逃漏稅
如果你們覺得那筆錢很重要~同時有決心要拿回來的話
那就簡單的寫個存證信函去要~自己去郵局網頁下載列印~不用花多少錢
內容主要是寫明何時付多少訂金、目的為何,以及簽約時房東的不合法要求
以致於非歸屬你們之事由造成契約無法達成~要求房東於多少期限內返還訂金
否則將依民法不當得利訴請法院裁判~
以上是比較簡單粗俗的內容~(歹勢~小弟只學過民法概要)
您可以再參考其他專業書籍或專家的意見做修正
反正很多死房東只要看到存證信函就嚇到了~大多會把錢退還給你
至於有些房客如果願意配合房東如此不合理的要求
最好能請房東在租賃契約書中註明(將來房客有報復的機會)
等到將來雙方不愉快或不租時再去向國稅局檢舉
好像有點陰險...沒辦法~~我是假設房客為經濟的弱者~
而且這年頭壞房東真的不少~尤其許多專欺壓年輕人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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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29.252
1F:推 ivysky:回得很好呀~您也是高手 06/20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