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sbug (還在努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急!!雇主可以因為不給喪假而要求提早離술…
時間Thu May 25 20:40:20 2006
※ 引述《tnamei (TNA)》之銘言:
: 事情發生如下
: 我於公司任職期間
: 祖父過世
: 因為喪禮採傳統佛教儀式
: 家族中協調
: 頭七 三七 五七 七七
: 皆要誦經
: 所以必須請喪假參加
: 應主管要求
: 我已將要請假之日於頭七的假單備註清楚
: 主管也早知道三七之日
: 卻在要請三七的假時 給予刁難
: 並於三七前一日終止雇用
: 請問
: 1.未休之喪假是否可以請完?而將離職日延後?
: 2.本來我的離職日為5/31,因為5/26要請喪假被要求5/25離職
: 5/26-5/31 還有3個工作天 ,我的喪假還剩4天
: 是否可以仍可要求薪資算到月底?
: 煩請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就我的看法
這件事似乎是你要請喪假 主管不想 就直接請你離職
如果是這樣 你大概只能去注意有沒給付你足夠的資遣費了
與其在那邊算5天的工資
不如去算應預告資遣而未預告應給付的薪水
那如果是之前已經談好要離職
但是原本議定的離職日因為忽然喪假的關係而變動 所以主管有意見 希望你提早走
那不如去申訴公司不給予喪假 這樣比較直接了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1.225
※ 編輯: kshsbug 來自: 59.115.161.225 (05/25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