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rigemi (小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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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債務人死亡 銀行可直接向保人要求履行똠…
時間Thu May 25 14:32:09 2006
※ 引述《Ulian (菜鳥工程師)》之銘言:
: 並請甲擔任保證人
: 沒想到三年前 乙突然生病死了
: 留下了幾筆的土地及房屋(鄉下人地很多)由兒子(簡稱丙)繼承
: 丙認為以留下的債務和他沒關係 因此拒絕還款繳息
: 於是銀行以乙去世 找不到債務執行者為理由
: 向法院申請針對保證人甲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 請問各位強者 當丙繼承乙的財產時 不是也要同時繼承債務嗎?
: 所以銀行優先進行催討的對象 應該是丙吧?
: 如果甲向法院提出抗告 要求銀行改對丙催討 並解除假扣押
: 請問有可能成功嗎??
1.先看甲是不是連帶保證人,如果是,那麼連帶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也就是說,債權人(銀行)可以逕行向連帶保證人求償,跟丙沒關係
2.如果甲只是一般保證人,卻在契約上寫明拋棄先訴抗辯權,亦同
3.如果甲只是一般保證人,也沒拋棄先訴抗辯權,一般保證人的責任是補充性的
只有在主債務人的財產無法清償債務的時候負擔清償的責任
所以若丙已經概括繼承債務人的債務,銀行就要先找丙要錢...
ps以實務上的操作來看,我想甲一定是連帶保證人吧,銀行才沒那麼笨咧
: 另外 乙生前也向甲借了100萬的錢
: 但因為是親姐弟 甲並未和乙寫下借據
: 現在丙拒絕承認這筆債務 那還有可能要回嗎?
: 如果能提出當初由銀行匯款的資料 是不是比較可能要回呢??
: 請各位給我個解答 感謝!!
如果沒有借據的確很難認定
就算有匯款資料,也必須要舉證這筆錢的匯款原因是乙跟甲借錢
講來講去都是要舉證~光有匯款資料不見得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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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Vax:甲乙間有匯款資料的話 還是有機會告贏 看對方怎麼抗辯再說 05/25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