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rely (致生命最美麗的偶然)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在國外結婚之婚姻受到本國法律之保障嗎?
時間Sat Apr 22 08:16:04 2006
※ 引述《newjoshkao (小與)》之銘言:
: 在下想請教一個問題,
: 若男女雙方皆為中華名國籍之國民,
: 但是結婚之儀式卻是在關島(屬於美國)的教堂舉行的,
: (因為雙方認為那裡的環境比較符合理想中的夢幻婚禮)
: 現場有雙方的親友見證,也有拿到關島的結婚證書。
: 回台之後也有拿到外交部認可該結婚證書之效力證明,
: 同時也有在期限內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 有個疑問,就是若男女雙方將來的婚姻出狀況,
: 可能會有離婚、債養費、或是孩子監護權之爭的時候,
: 兩人的婚姻是適用關島的法律約束,還是中華民國的法律約束?
都是中華民國人,當然適用中華民國民法啊。
上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法官難道會捨中華民國民法不用而用關島法律嗎~~~
: 若兩人在關島舉行結婚儀式之後,回台又在法院公證結婚一次,
: 會不會違法?
怎麼會?民法只規定重婚無效(先後和不同人結婚,後婚無效且犯重婚罪),近親結婚
禁止。
只要你們不違反,何況又符合儀式婚的要件(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
除非你們有男未滿18女未滿16;被詐欺被脅迫;結婚時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不能人道....等得撤銷事由事後被撤銷外
否則都屬合法有效的婚姻啊
: 此時適用的又是哪國的法律?
只要生活在中華民國,都有民法的適用呀(除非你有治外法權,不可能吧....)
至於你們若去關島訴請離婚,我就不知道關島法院怎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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