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derbb (b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我母親上班的電子公司
時間Sat Feb 18 04:14:35 2006
※ 引述《humorfox (我想下象棋!!!!)》之銘言:
: 我母親在一家電子公司上班幾十年了
: 最近公司因為要節省成本
: 所以規定我母親那一課的員工必須工作12個小時
: 只有大夜班還有白天正常班兩種選擇
: 否則就回家吃自己
: 請問這家公司這樣的行為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嗎??
保證違反工時規定
勞基法30條以後
: 因為這一課的員工大多數都是已經在工廠服務多年的媽媽了
: 依照每天12小時硬性的工作時數
: 大多人應該都承受不了,但是他們又不想要就這樣直接辭職
: 因為快領退休金了
: 請問該公司是否有犯什麼法嗎??
如果你要用勞基法14條一項六款不做也可以
不過只有資遣費
會比退休金少一半
: 是否有什麼管道可以申訴??? 員工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到工作地點的主管勞工單位檢舉
讓行政機關去處罰
: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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