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derbb (bb)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我母亲上班的电子公司
时间Sat Feb 18 04:14:35 2006
※ 引述《humorfox (我想下象棋!!!!)》之铭言:
: 我母亲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几十年了
: 最近公司因为要节省成本
: 所以规定我母亲那一课的员工必须工作12个小时
: 只有大夜班还有白天正常班两种选择
: 否则就回家吃自己
: 请问这家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劳基法吗??
保证违反工时规定
劳基法30条以後
: 因为这一课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已经在工厂服务多年的妈妈了
: 依照每天12小时硬性的工作时数
: 大多人应该都承受不了,但是他们又不想要就这样直接辞职
: 因为快领退休金了
: 请问该公司是否有犯什麽法吗??
如果你要用劳基法14条一项六款不做也可以
不过只有资遣费
会比退休金少一半
: 是否有什麽管道可以申诉??? 员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到工作地点的主管劳工单位检举
让行政机关去处罚
: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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