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Tzeng (芋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遺產的問題
時間Wed Jan 18 16:00:49 2006
※ 引述《junele (模式之外)》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因他不會使用BBS。以下是他的狀況。(他口述)
: 我大姐上個月過世,因為肺癌。
: 在末期時,他表示 : 她有留筆錢,但她不打算給她先生。
: 要給她的小孩成立教育基金。並且希望由我們姐妹來管理這些錢。
: 所以,大姐在生前就將錢轉進二姐的戶頭,然後我們都有共識,待我姐過世,
: 我們就要給小孩成立基金。
: 大姐夫在大姐生前都沒說什麼,但大姐才過世幾天,就猛打電話給我們,
: 說明他要自行規畫基金用的方式,並希望由他自己管理,不給共同管理。
: 我大姐生前本來是說錢要給我們幾個姐妹,因我們姐妹不貪,
: 會將大姐留下來的錢真的用在大姐的小孩身上。
: 但現在很明顯,姐夫想自己占為私有,
: 過了幾天,大姐夫發了存證信涵給二姐夫,威脅說錢不拿出來就告侵佔。
: 但是大姐生前沒立遺囑(說希望他的遺產要給小孩當基金,由姐妹管理)
: 也沒借據(就是將錢轉進二姐公司帳戶是沒有任何借據的,或任何的投資證明)
: 所以,大姐夫也沒法證明我姐生前是借貸給我二姐。
: 現在錢一直在我們這兒,準備要給小孩成立基金的,
: 但未成年要監護人同意,(現在小孩的監護人是大姐夫),
: 顯然大姐夫不願意由我們姐妹共同管理基金,而是想得到錢的使用權,
: 並不讓自己的小孩得到所有大姐留下來的錢。
: 所以他想告我們侵佔。
: 那麼,怎麼辦呢?
: 大姐沒有遺囑白紙黑字說錢要由我們姐妹管理,
: 但是將錢轉進二姐的帳號也沒有任何的借據或是任何的投資證明。
: 就是平白將錢轉進去二姐的帳戶。
: 那麼,現在面對大姐夫要提起的告訴:侵占,我們該怎麼辦?
: 謝謝各位法律前輩的指導
我認為,你們根本不用怎麼辦,不要理大姊夫就好了。
大姊夫告你們侵占,就讓他告啊,愛告誰是他的權利。
這可是憲法跟訴訟法所保障的,你們沒有權利不讓他告。
可是憲法或是訴訟法可沒說原告必勝...
他要告你們侵占,必須要負擔舉證責任,
要證明你們有侵占的故意,單憑轉帳紀錄並不能證明你們有侵占故意。
而且就你們所說的情形,大姊的意思根本就是信託,
不需要把那筆錢當成當成贈與或是借貸,
信託是一種會移轉財產權的契約,
也就是說那筆錢的所有權人已經是你們了,
而不是大姊的繼承人的財產了,包括大姊夫跟甥兒女。
另外,如果最後真的法院見,而你們擔心舉證的問題,
可以試著請法院調通聯紀錄,(更正:監聽內容)
我想在通聯紀錄中你們跟大姊夫的對話間,
應該是有足夠的對話內容,可以判斷你們姊妹與大姊夫,
都知道大姊生前轉帳給你們的本意為何。
所以,不用擔心,把秤砣吃了,不要理大姊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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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7.207
※ 編輯: KevinTzeng 來自: 61.229.197.207 (01/18 16:55)
1F:推 panda101:原PO不了解什麼叫通聯記錄... 我想你說那個叫監聽內容吧 01/18 17:09
2F:→ panda101:通聯記錄是你今天打給誰 講了幾秒 01/18 17:10
3F:→ panda101:並不會知道對話內容 再者,自己的通聯記錄要自己跟手機 01/18 17:11
4F:→ panda101:公司申請喔 01/18 17:12
感謝指正.. :)
※ 編輯: KevinTzeng 來自: 61.229.197.207 (01/18 17:19)
5F:推 Liujesus:噗嗤 你應該說謝謝指教 或 一切依法行政 亂入一下 01/18 17:21
6F:推 KevinTzeng:謝謝指教,我們一切依照既有制度運作。 ←這樣嗎?XD 01/18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