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Tzeng (芋头)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遗产的问题
时间Wed Jan 18 16:00:49 2006
※ 引述《junele (模式之外)》之铭言:
: 帮朋友代PO,因他不会使用BBS。以下是他的状况。(他口述)
: 我大姐上个月过世,因为肺癌。
: 在末期时,他表示 : 她有留笔钱,但她不打算给她先生。
: 要给她的小孩成立教育基金。并且希望由我们姐妹来管理这些钱。
: 所以,大姐在生前就将钱转进二姐的户头,然後我们都有共识,待我姐过世,
: 我们就要给小孩成立基金。
: 大姐夫在大姐生前都没说什麽,但大姐才过世几天,就猛打电话给我们,
: 说明他要自行规画基金用的方式,并希望由他自己管理,不给共同管理。
: 我大姐生前本来是说钱要给我们几个姐妹,因我们姐妹不贪,
: 会将大姐留下来的钱真的用在大姐的小孩身上。
: 但现在很明显,姐夫想自己占为私有,
: 过了几天,大姐夫发了存证信涵给二姐夫,威胁说钱不拿出来就告侵占。
: 但是大姐生前没立遗嘱(说希望他的遗产要给小孩当基金,由姐妹管理)
: 也没借据(就是将钱转进二姐公司帐户是没有任何借据的,或任何的投资证明)
: 所以,大姐夫也没法证明我姐生前是借贷给我二姐。
: 现在钱一直在我们这儿,准备要给小孩成立基金的,
: 但未成年要监护人同意,(现在小孩的监护人是大姐夫),
: 显然大姐夫不愿意由我们姐妹共同管理基金,而是想得到钱的使用权,
: 并不让自己的小孩得到所有大姐留下来的钱。
: 所以他想告我们侵占。
: 那麽,怎麽办呢?
: 大姐没有遗嘱白纸黑字说钱要由我们姐妹管理,
: 但是将钱转进二姐的帐号也没有任何的借据或是任何的投资证明。
: 就是平白将钱转进去二姐的帐户。
: 那麽,现在面对大姐夫要提起的告诉:侵占,我们该怎麽办?
: 谢谢各位法律前辈的指导
我认为,你们根本不用怎麽办,不要理大姊夫就好了。
大姊夫告你们侵占,就让他告啊,爱告谁是他的权利。
这可是宪法跟诉讼法所保障的,你们没有权利不让他告。
可是宪法或是诉讼法可没说原告必胜...
他要告你们侵占,必须要负担举证责任,
要证明你们有侵占的故意,单凭转帐纪录并不能证明你们有侵占故意。
而且就你们所说的情形,大姊的意思根本就是信托,
不需要把那笔钱当成当成赠与或是借贷,
信托是一种会移转财产权的契约,
也就是说那笔钱的所有权人已经是你们了,
而不是大姊的继承人的财产了,包括大姊夫跟甥儿女。
另外,如果最後真的法院见,而你们担心举证的问题,
可以试着请法院调通联纪录,(更正:监听内容)
我想在通联纪录中你们跟大姊夫的对话间,
应该是有足够的对话内容,可以判断你们姊妹与大姊夫,
都知道大姊生前转帐给你们的本意为何。
所以,不用担心,把秤砣吃了,不要理大姊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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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97.207
※ 编辑: KevinTzeng 来自: 61.229.197.207 (01/18 16:55)
1F:推 panda101:原PO不了解什麽叫通联记录... 我想你说那个叫监听内容吧 01/18 17:09
2F:→ panda101:通联记录是你今天打给谁 讲了几秒 01/18 17:10
3F:→ panda101:并不会知道对话内容 再者,自己的通联记录要自己跟手机 01/18 17:11
4F:→ panda101:公司申请喔 01/18 17:12
感谢指正.. :)
※ 编辑: KevinTzeng 来自: 61.229.197.207 (01/18 17:19)
5F:推 Liujesus:噗嗤 你应该说谢谢指教 或 一切依法行政 乱入一下 01/18 17:21
6F:推 KevinTzeng:谢谢指教,我们一切依照既有制度运作。 ←这样吗?XD 01/18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