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jon (哇!我的髮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保證人
時間Tue Jan 17 21:12:27 2006
※ 引述《charlesk (kc)》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有許多私人公司行號新進員工通常需要有它人簽一張保證人的契約
: 才准予錄用. 那張契約不外是若被雇用員工有做出損害此公司利益的事
: 則保證人須連帶負賠償責任
: 我之前有幫人簽下這種契約, 此人也順利到此公司任職. 但現在若我
: 不願意當此人的保證人, 請問有何作法可以取銷此保證人契約?
民法756-4第一項規定: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所以先看看當初你與公司所簽訂的契約上
有沒有約定保證的期間
如果沒有,恭喜妳,可以依照規定終止契約
如果有(大部分應該都會有吧)
那就祈禱在最長三年的期間內那位員工不要捅婁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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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02.214
1F:推 charlesk:謝謝, 契約內容我再去詳細問一下 01/1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