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huaBand (J.B)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置底的cross-post常見問題
時間Thu Dec 22 09:06:32 2011
※ 引述《briani (鯉鯨鮪)》之銘言:
: 裡頭沒有提到同一ip視為同一人所以一併處置
: 希望能在裡頭加上這一項
: 我在轉錄前還很認真的讀完了那篇置底
: 完全沒有提到ip的事情
: 沒想到百密一疏
: 在總規章裡還是有提到關於同一個ip的規定
: 所以雖然我被罰得很不甘願
: 但我希望站方能夠在該篇置底文章加上這條規則
: 否則若有人跟我同樣情形時
: 難保他人會服氣
PttLawSug
2. ◆ PTT 法規集 由 [longbow2] 彙編
6. ◇ Violation 板業務管轄範圍與認定標準
五、檢舉程序、認定標準:
(一)一般使用者請選擇《檢舉》文類發文,板主依職權依本規定則可選擇
《緊急》文類發文。文類錯誤依情節將受罰單處分。信件檢舉則不予受理。
(二)濫發廣告信件、洗版、Cross-Post 違規,為濫用本站資源之重大違規,
將視文章、信件數量連續開處罰單處罰,上站數量較少、情節嚴重、
或經開罰後仍繼續從事違規行為者,得砍除帳號。
(三)信件、水球、聊天室違規檢舉,請直接轉錄證據,並不得編輯。
(四)Cross-Post 違規認定標準:
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五)砍除帳號規定:
上站未滿一百次,從事違規行為,經本板認定屬實時,本板得判決砍除帳號。
上站滿一百次,經本板判決處罰後仍未改善者,亦同
置底沒有,但是有!!
找漏洞這種行為,實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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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6.27
※ 編輯: JoshuaBand 來自: 122.121.6.27 (12/22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