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huaBand (J.B)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置底的cross-post常见问题
时间Thu Dec 22 09:06:32 2011
※ 引述《briani (鲤鲸鲔)》之铭言:
: 里头没有提到同一ip视为同一人所以一并处置
: 希望能在里头加上这一项
: 我在转录前还很认真的读完了那篇置底
: 完全没有提到ip的事情
: 没想到百密一疏
: 在总规章里还是有提到关於同一个ip的规定
: 所以虽然我被罚得很不甘愿
: 但我希望站方能够在该篇置底文章加上这条规则
: 否则若有人跟我同样情形时
: 难保他人会服气
PttLawSug
2. ◆ PTT 法规集 由 [longbow2] 汇编
6. ◇ Violation 板业务管辖范围与认定标准
五、检举程序、认定标准:
(一)一般使用者请选择《检举》文类发文,板主依职权依本规定则可选择
《紧急》文类发文。文类错误依情节将受罚单处分。信件检举则不予受理。
(二)滥发广告信件、洗版、Cross-Post 违规,为滥用本站资源之重大违规,
将视文章、信件数量连续开处罚单处罚,上站数量较少、情节严重、
或经开罚後仍继续从事违规行为者,得砍除帐号。
(三)信件、水球、聊天室违规检举,请直接转录证据,并不得编辑。
(四)Cross-Post 违规认定标准:
於复数以上看板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检举、转录或Cross-Post时 同一检举案不同ID但上线位址相同者一并处分
(五)砍除帐号规定:
上站未满一百次,从事违规行为,经本板认定属实时,本板得判决砍除帐号。
上站满一百次,经本板判决处罚後仍未改善者,亦同
置底没有,但是有!!
找漏洞这种行为,实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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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6.27
※ 编辑: JoshuaBand 来自: 122.121.6.27 (12/22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