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hyde (沒禮貌的人真多)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請益] 關於連署資格的認定
時間Sun May 11 02:07:06 2008
這篇建議已經過了很久
但不見組務回應
請問這個版有作用嗎
※ 引述《shigure (狐の嫁入り)》之銘言:
: 現行規定中要能參與連署的必須條件是
: 1.註冊超過半年
: 2.上站超過兩百次
: 3.發文超過兩百篇
: 第一項規定可以理解,主要是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負面影響層面擴大
: 第二項則是希望能夠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義
: 但第三項是否有討論的空間呢?
: 因為光是從文章的篇數來認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質佔多數的使用者仍可以
: 相對容易地取得如連署這類較高階的權限(畢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 或基於話題性質,本來就比較容許灌水文的存在)。想請問如果採用綜合考量
: a.文章篇數
: b.文章總kb數
: 兩個因素,設計出一個評量的formula來做為較高階權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 以單純的發文數為標準,是否比較合理呢?又,系統上要實現是否有困難?
: 一點小小建議,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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