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hyde (没礼貌的人真多)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时间Sun May 11 02:07:06 2008
这篇建议已经过了很久
但不见组务回应
请问这个版有作用吗
※ 引述《shigure (狐の嫁入り)》之铭言:
: 现行规定中要能参与连署的必须条件是
: 1.注册超过半年
: 2.上站超过两百次
: 3.发文超过两百篇
: 第一项规定可以理解,主要是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负面影响层面扩大
: 第二项则是希望能够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义
: 但第三项是否有讨论的空间呢?
: 因为光是从文章的篇数来认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质占多数的使用者仍可以
: 相对容易地取得如连署这类较高阶的权限(毕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 或基於话题性质,本来就比较容许灌水文的存在)。想请问如果采用综合考量
: a.文章篇数
: b.文章总kb数
: 两个因素,设计出一个评量的formula来做为较高阶权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 以单纯的发文数为标准,是否比较合理呢?又,系统上要实现是否有困难?
: 一点小小建议,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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