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 (喵天使)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請益] 突發奇想…
時間Tue Jun 12 17:29:52 2007
※ 引述《KaiMao (★ 內有惡魔 ★)》之銘言:
: 你的舉例是其中一種,如果換成另外一種呢?
: 被白目騷擾之後提出檢舉,結果白目也提出被謾罵的檢舉
可能是我誤會,不過被白目騷擾的話就是什麼也不要回(頂多回「請不要騷擾我」),
然後直接去檢舉,接著馬上把白目加到壞人名單裡
這樣白目就沒得檢舉啦
就算白目真的白目到偽造證據,以目前的檢舉系統而言也是沒有用的
: 或
: 使用者與版主之間發生意見不合的情況(各大組務中心屢見不鮮)
: 結果二方都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文章、信件、水球記錄
本來兩方就是都只會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並不會有人特地提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吧@@;
所以只要確保被檢舉方有被通知到,且兩方都有均等機會發言,
那麼兩方要各自斷章取義也是他們的自由,而判決的人則得自己分析了
: 似乎、"壞人名單"不適用上述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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