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 (喵天使)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请益] 突发奇想…
时间Tue Jun 12 17:29:52 2007
※ 引述《KaiMao (★ 内有恶魔 ★)》之铭言:
: 你的举例是其中一种,如果换成另外一种呢?
: 被白目骚扰之後提出检举,结果白目也提出被谩骂的检举
可能是我误会,不过被白目骚扰的话就是什麽也不要回(顶多回「请不要骚扰我」),
然後直接去检举,接着马上把白目加到坏人名单里
这样白目就没得检举啦
就算白目真的白目到伪造证据,以目前的检举系统而言也是没有用的
: 或
: 使用者与版主之间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各大组务中心屡见不鲜)
: 结果二方都只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文章、信件、水球记录
本来两方就是都只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并不会有人特地提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吧@@;
所以只要确保被检举方有被通知到,且两方都有均等机会发言,
那麽两方要各自断章取义也是他们的自由,而判决的人则得自己分析了
: 似乎、"坏人名单"不适用上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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