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sm1818 (小明)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請問洗錢問題的認定
時間Thu Mar 15 17:03:48 2007
※ 引述《PPbaby (沒人發現我拖稿吧)》之銘言:
: ※ 引述《ysm1818 (小明)》之銘言:
: : 還有一點上一篇忘了問,在這邊問一下﹕
: :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請問你舉發
: : 「刻意移動游標,造成系統辨識稿費與「文章字數」應得稿費有所出入」
: : 這種違規,這個規是規定在哪裏?能否跟我講一下?
: : 如果是照你講的「依照金融局日前發函各群組長函」,
: : 這樣一般使用者並不會知道,如果逕行開罰恐不適當。
: 該篇公函有轉達熱門版版主、所有群組長。
: 並有副上學術網路PTT洗錢防制法草案以供群組查閱,
: 且函內有請熱門版版主、所有群組長對使用者加以宣導並制止。
謝謝你的回答,我還有一些疑問﹕
1. 請問你覺得這樣符合「罪刑法定主義」的精神嗎?
2. 有沒有考慮修正一下你們的作法,做的更柔和一點,
比如說第一次犯不要帳戶歸零,
而改用告知函並追回洗錢部份的金錢,
而不是把他其他合法所得也一併歸零,
這樣你們有達到警告的效果,
也可確定做到「善盡告知的義務」,一舉兩得。
再次感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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