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sm1818 (小明)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请问洗钱问题的认定
时间Thu Mar 15 17:03:48 2007
※ 引述《PPbaby (没人发现我拖稿吧)》之铭言:
: ※ 引述《ysm1818 (小明)》之铭言:
: : 还有一点上一篇忘了问,在这边问一下﹕
: : 根据罪刑法定主义,请问你举发
: : 「刻意移动游标,造成系统辨识稿费与「文章字数」应得稿费有所出入」
: : 这种违规,这个规是规定在哪里?能否跟我讲一下?
: : 如果是照你讲的「依照金融局日前发函各群组长函」,
: : 这样一般使用者并不会知道,如果迳行开罚恐不适当。
: 该篇公函有转达热门版版主、所有群组长。
: 并有副上学术网路PTT洗钱防制法草案以供群组查阅,
: 且函内有请热门版版主、所有群组长对使用者加以宣导并制止。
谢谢你的回答,我还有一些疑问﹕
1. 请问你觉得这样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的精神吗?
2. 有没有考虑修正一下你们的作法,做的更柔和一点,
比如说第一次犯不要帐户归零,
而改用告知函并追回洗钱部份的金钱,
而不是把他其他合法所得也一并归零,
这样你们有达到警告的效果,
也可确定做到「善尽告知的义务」,一举两得。
再次感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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