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dgirl (承認錯誤吧! XD~~)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討論] 是否應該板上開放討論有關板務管理文章?
時間Sun Jul 17 19:30:08 2005
※ 引述《Mtakako (= =""")》之銘言:
: ※ 引述《cardgirl (聽說 愛情 回來過)》之銘言:
: : 看板的走向當然要訴諸民意!
: : 板主可以依據板上討論出的幾個大方向,
: : 在不違反站規的前提下,舉行投票來決定!
: : ^^^^^^^^^^^^^^^^^^^^
: : 板主有義務了解並接受使用者的任何意見
: 開不開放板務文與看板走向一點關係也沒有,本板又不是板務板。
板務 涵蓋 "該看板可以討論什麼?禁止討論什麼?"
所以 板務 怎麼會跟 看板的走向 無關呢
一個走向不符民意的看板,怎麼可能會吸引大家去討論?如何吸引網友去發表文章呢?
如果 無法吸引大家去討論的看板,不如廢板吧!
: 目前只需要站方針對我的疑點說明站規是否合適就好。
: : 檢舉文在看板提出,可以接受大家提供意見,有何不好?
: : 板主當然還是有做判決的權利。
: 針對檢舉之判決以板規為絕對優先,其他看板使用者並無影響板規之絕對性的權利,
: 何來提供意見之說?不服從判決也直接投書小組長就行了。對板規的建議又是另一回事
: 了。
: : 當事人之間的討論,板主不應該都把它們全都視為爭吵,
: : 也許他們的言論有所依據,
: : 板主若未讓當事人提出答辯論點,就直接作判決處分,
: : 這樣好嗎?
: 當然不是全部視為爭吵,我又不是文盲。很明顯你沒看懂我的文吧。我是指當事人產生
: 爭吵及其他看板使用者可能加入爭吵使混亂擴大的可能性。
是不是文盲?我不認識你,跟我無關,跟討論這主題更無關!
板主若擔心其他"非當事者"加入檢舉案件討論,
當然可以公告禁止 "非經允許的第三者加入討論"
這一招 你是板主 應該不必我教你吧!
:此外,同樣地,板規是絕對
: 的,沒有什麼答辯空間。若今天有人在爭吵時以髒話辱罵對方,那當然是直接以板規處
: 份無論他在爭吵的主題裡有理或無理,何需答辯?
板規如果都是絕對,就不會有人不滿 去向小組長申訴了。
此外,並非每個檢舉案件都是因為 "辱罵" 而被檢舉 !
"辱罵"只是被檢舉的行為之一 !
: : 站規還沒確定修改之前,應該仍以站規為準,
: : 一個板主可以自行要求板友 禁止去作 站規所保障的行為(發表板務文)嗎?
: : 板主的權利不免有擴張之嫌?
: 這條站規極有可能影響到任何板上一般使用者之權利,所以才會有此考量。
: 總之本篇多數的焦點已不是我建議的重點所在,目前只等待站方的解釋。
: 在那之前我不會針對任何問題再做任何的回應。
大家在看板上討論對看板的建議後,
板規可能因此 接受輿論挑戰
甚至板主可能因此自請辭職。
如果連管理一個"活躍討論看板"的能力都沒有,
這樣的板主不如換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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