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000000023 (ID排行榜前十名)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公告] 關於劣文處理
時間Mon Jun 20 10:49:14 2005
※ 引述《DonaldLam (賴唐諾)》之銘言:
: 作者 okcool (苗疆殺人蛙) 看板 AboutBoards
: 標題 [公告] 劣文申訴原則
: 時間 Sat Nov 20 02:24:37 2004
: ───────────────────────────────────────
: 由於劣文不像水桶有一定的規範 (如板規)
: 也屬於較輕的處分方式 (仍能在看板發表文章)
: 因此今後劣文的給予
: 組方將如同板主砍文的處理
: 視為板主的自由裁量權
: 而不予以干涉
: 因此今後若被設劣文而覺得有疑慮者
: 請跟板主協商
這種規定
會不會太可笑了
ㄧ般情況下
版主發你一個劣文
除非是真的是很明確的錯誤
否則又有幾個人
會認為自己錯了?!
又有幾個人有認錯的勇氣?!
到頭來還不都是死不認錯......
我就遇過ㄧ個蠻無聊的版主
跟他討論ㄧ下子
他就跟我說
"哈哈哈哈哈 要不然你去組務版申訴我阿"
: 因為也只有板主有權力申請取消劣文
: 組方介入劣文裁量權的時機
: 只有在板主大規模的不當劣文給予
: (如許多板友反應劣文給予不公)
: 其餘個案將不予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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