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000000023 (ID排行榜前十名)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公告] 关於劣文处理
时间Mon Jun 20 10:49:14 2005
※ 引述《DonaldLam (赖唐诺)》之铭言:
: 作者 okcool (苗疆杀人蛙) 看板 AboutBoards
: 标题 [公告] 劣文申诉原则
: 时间 Sat Nov 20 02:24:37 2004
: ───────────────────────────────────────
: 由於劣文不像水桶有一定的规范 (如板规)
: 也属於较轻的处分方式 (仍能在看板发表文章)
: 因此今後劣文的给予
: 组方将如同板主砍文的处理
: 视为板主的自由裁量权
: 而不予以干涉
: 因此今後若被设劣文而觉得有疑虑者
: 请跟板主协商
这种规定
会不会太可笑了
ㄧ般情况下
版主发你一个劣文
除非是真的是很明确的错误
否则又有几个人
会认为自己错了?!
又有几个人有认错的勇气?!
到头来还不都是死不认错......
我就遇过ㄧ个蛮无聊的版主
跟他讨论ㄧ下子
他就跟我说
"哈哈哈哈哈 要不然你去组务版申诉我阿"
: 因为也只有板主有权力申请取消劣文
: 组方介入劣文裁量权的时机
: 只有在板主大规模的不当劣文给予
: (如许多板友反应劣文给予不公)
: 其余个案将不予处理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2.17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