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時間Mon Jan 31 15:59:24 2005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 引述《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之銘言:
: : 既然是監督者 當時有人違法開版怎麼會沒發現??
: : 且既然此小組長在違法之下開版 個人懷疑他具有假開版之名行批鬥之實的嫌疑
: : 如此次適任 是否該直接奪取其小組長權力?
: 小組長權力不是說奪取就奪取的
: 必須依照一定的程序 及 他所犯的錯誤 才會有所判定
: 而且您說的這些只是你懷疑 但未必是真的
: 小組長權利:
: 1. 連署門檻決定權:小組長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版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
: 。未特別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 2. 開版權:小組長有權審定所屬版的連署是否達開版標準,而決定是否開版
: 小組長有權審定連署是否達開板標準, 可不是你說的違法開板,
: 在法律上是保障小組長自主決定能否開板的權利,
: 因此在法規上他還是有他的自主權利,
: : 且既然本來就不該開的版 為什麼還讓它存在?
: : 何謂"看版存在的事實不容毀滅"?那這樣身為站務站長的您又對站規有所尊重了嗎?
: 看板已經開了, 這是無可抹滅的事實,
: 要依照一定的程序砍板, 也不是大家說要砍板就砍板,
: 我尊重站規, 也尊重所有已經開設的看板,
: 本站尊重多元化的討論, 所以尊重各類看板成立的規範,
: 否則為什麼可米小子能夠開板成立呢?
: 所有的版他的存在是有其意義的
: : 之前理直氣狀的說"組長群討論也會有站長參與討論, 並沒有你想像的這麼嚴重。"
: : 後來被質疑馬上改口"版不是我所開的" 有前後矛盾狀況
: : 既然"組長群討論站長會參與討論" 那麼違法開版的情況閣下怎麼會不知道?
: 我當時所說的 組長群討論也會有站長參與討論,
: 是指大事件會延請站務討論, 譬如說這次fivesix看板事件會成立討論會,
: 也會請站長群來幫忙管理,
: 但是開板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由小組長自主決定的,
: 站長沒有干涉的權利, 如果有產生問題才會監督小組長。
: : 如果真不知道起不是失職了?
: : 那麼對於失職站長該如何處置??
: 站長本來就是做最終決策者, 作出決策之後大家有意見再提出,
: 這跟失職無關, 而且開板過程本就由小組長處理,
: 站務沒有插手或是特別去規範的理由存在, 這是行之已久的規定。
而且這邊又有個互相矛盾的地方:
根據JasonBourne的文章 版務和法務是兩條平行線互不相關
所以法務是不管站務
但是PttLaw卻明白規定了小組長的權力
照理說如果版務不相關 小組長職權範圍的界定應由版務決定而非法務
怎麼會在法務那邊找到呢?
可見版務是法務的職權範圍
那麼JasonBourne不是在說謊逃避 就是對法務不夠了解
再來仔細看那邊的吧 版主和小組長都有明白規定職權與違法如何處理
就只有站長那裡完全沒有規定
也就是說我們只能期待站長如聖人般的純潔
若是他們違法(比如說這次爭議)或是將ptt做為個人私器使用將無法管理
其他比ptt小的公共站都還沒聽說有如此畸形的制度 ptt還真是開創先例阿
豈不是很好笑?
況且JasonBourne自己學法的人也承認:ptt不是私人的財產
那麼是否站長的選拔與行使其權力 該由所有使用者監督?
以防止一切可能的違法問題?
而且為何違法開版後 要站長直接砍版就叫做"開版的事實被抹滅"
版開過誰不曉得?抹滅什麼?
多元聲音嗎?問題是真的想開版的也沒有到25人
還是一句話:法理情
違法的版本來就該砍 你有什麼理由可以說不該砍??
先問站長吧 這版開版違不違法?違法的話幹嘛不砍?
若是覺得真的有那麼多人支持 為什麼不敢重新連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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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ghtmaresea 來自: 140.112.7.59 (01/31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