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時間Mon Jan 31 12:45:20 2005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 引述《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之銘言:
: : 哦?
: : 恕在下愚昧
: : 這個規章請問是在那邊??
: : NewBoard和BUZZ_THEATER都沒有找到
: : 能否告訴在下在那邊?
: 在PttLaw看板的
沒關係
那麼再來檢視規定:
。未特別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那既然視聽劇場連署理由那邊並沒有寫"理由不需確實填寫"
也就是說還是適用NewBoard版的規定
那麼這次豈不是違法?
: : 那很好
: : 這次您尊重站規了嗎??
: : 怎麼行為一點也不像"尊重站規"?
: 你覺得不尊重吧?
: 站長群也認為保障多元化開板是正當行為
: 從過去就是這樣的 沒有特別規範
是嗎?
同上 違反站規就是尊重站規了嗎?
請別拿"尊重多元聲音"壓人
執法本來就是"法理情" 而不是"情理法"
閣下所言是"情理法"而非"法理情"
: : 哦?是嗎?
: : 那麼NewBoard版申請新版的地方是寫假的嗎??
: : "6. 達到有效連署是開版的最低標準,站長與小組長對於開版有最終的決定權
: : 可視情況決定開版與否"
: : 也就是說站長還是有權決定是否開版
: : 如果沒有發現小組長失職就是站長的不對
: : 何謂"站長沒有干涉的權利"?
: NewBoard版所開之看板多半由站長所開板,
: 某些群組, 站長也擔任群組長開板, (例如本人擔任大專院校群組長)
: 因此當下有站長可以決定開板, 但是若有小組長之群組,
: 站長是不干涉開板行為的, 也就是有人管理, 站長無須去管理,
: 這就是分級制度。
不干涉??
那看到了違法卻不干涉 豈不是失職?
: : 那這次事件您怎麼解釋??
: 我解釋很多次了, 沒有什麼特別想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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