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時間Mon Jan 31 12:13:42 2005
※ 引述《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 我已經說過 在這邊重申一次
: : 1.版不是我所開的 資格不是我審的
: : 我只是群組監督者 現在已對小組長做出懲罰
: : 2.看板已存在的事實不容毀滅 要怎麼讓看板經營繼續下去
: : 或是看板要砍除 都要經過一定的程序跟過程
: : 在這邊本人保持著有人管就管 沒人管板就把板關起來的定義
: : 3.連署問題有時候系統也會發生錯誤,
: : 站民回報我會提請系統站長修改,
: : 而且那位使用者似乎連署按錯了,
: : 我並不會特意限制站民連署或發表意見的,
: : 主要的限制就是上站200及文章數200的規定罷了
: 既然是監督者 當時有人違法開版怎麼會沒發現??
: 且既然此小組長在違法之下開版 個人懷疑他具有假開版之名行批鬥之實的嫌疑
: 如此次適任 是否該直接奪取其小組長權力?
小組長權力不是說奪取就奪取的
必須依照
一定的程序 及
他所犯的錯誤 才會有所判定
而且您說的這些只是你懷疑 但未必是真的
小組長權利:
1. 連署門檻決定權:小組長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版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
。未特別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2. 開版權:小組長
有權審定所屬版的連署是否達開版標準,而決定是否開版
小組長有權審定連署是否達開板標準, 可不是你說的違法開板,
在法律上是保障小組長自主決定能否開板的權利,
因此在法規上他還是有他的自主權利,
: 且既然本來就不該開的版 為什麼還讓它存在?
: 何謂"看版存在的事實不容毀滅"?那這樣身為站務站長的您又對站規有所尊重了嗎?
看板已經開了, 這是無可抹滅的事實,
要依照一定的程序砍板, 也不是大家說要砍板就砍板,
我尊重站規, 也尊重所有已經開設的看板,
本站尊重多元化的討論, 所以尊重各類看板成立的規範,
否則為什麼可米小子能夠開板成立呢?
所有的版他的存在是有其意義的
: 之前理直氣狀的說"組長群討論也會有站長參與討論, 並沒有你想像的這麼嚴重。"
: 後來被質疑馬上改口"版不是我所開的" 有前後矛盾狀況
: 既然"組長群討論站長會參與討論" 那麼違法開版的情況閣下怎麼會不知道?
我當時所說的 組長群討論也會有站長參與討論,
是指大事件會延請站務討論, 譬如說這次fivesix看板事件會成立討論會,
也會請站長群來幫忙管理,
但是開板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由小組長自主決定的,
站長沒有干涉的權利, 如果有產生問題才會監督小組長。
: 如果真不知道起不是失職了?
: 那麼對於失職站長該如何處置??
站長本來就是做最終決策者, 作出決策之後大家有意見再提出,
這跟失職無關, 而且開板過程本就由小組長處理,
站務沒有插手或是特別去規範的理由存在, 這是行之已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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