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时间Mon Jan 31 12:13:42 2005
※ 引述《nightmaresea (云淡风清)》之铭言:
: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铭言:
: : 我已经说过 在这边重申一次
: : 1.版不是我所开的 资格不是我审的
: : 我只是群组监督者 现在已对小组长做出惩罚
: : 2.看板已存在的事实不容毁灭 要怎麽让看板经营继续下去
: : 或是看板要砍除 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跟过程
: : 在这边本人保持着有人管就管 没人管板就把板关起来的定义
: : 3.连署问题有时候系统也会发生错误,
: : 站民回报我会提请系统站长修改,
: : 而且那位使用者似乎连署按错了,
: : 我并不会特意限制站民连署或发表意见的,
: : 主要的限制就是上站200及文章数200的规定罢了
: 既然是监督者 当时有人违法开版怎麽会没发现??
: 且既然此小组长在违法之下开版 个人怀疑他具有假开版之名行批斗之实的嫌疑
: 如此次适任 是否该直接夺取其小组长权力?
小组长权力不是说夺取就夺取的
必须依照
一定的程序 及
他所犯的错误 才会有所判定
而且您说的这些只是你怀疑 但未必是真的
小组长权利:
1. 连署门槛决定权:小组长有权决定小组中某一类版的连署门槛及资格限制
。未特别规定者,以站上一般连署规定为之。
2. 开版权:小组长
有权审定所属版的连署是否达开版标准,而决定是否开版
小组长有权审定连署是否达开板标准, 可不是你说的违法开板,
在法律上是保障小组长自主决定能否开板的权利,
因此在法规上他还是有他的自主权利,
: 且既然本来就不该开的版 为什麽还让它存在?
: 何谓"看版存在的事实不容毁灭"?那这样身为站务站长的您又对站规有所尊重了吗?
看板已经开了, 这是无可抹灭的事实,
要依照一定的程序砍板, 也不是大家说要砍板就砍板,
我尊重站规, 也尊重所有已经开设的看板,
本站尊重多元化的讨论, 所以尊重各类看板成立的规范,
否则为什麽可米小子能够开板成立呢?
所有的版他的存在是有其意义的
: 之前理直气状的说"组长群讨论也会有站长参与讨论, 并没有你想像的这麽严重。"
: 後来被质疑马上改口"版不是我所开的" 有前後矛盾状况
: 既然"组长群讨论站长会参与讨论" 那麽违法开版的情况阁下怎麽会不知道?
我当时所说的 组长群讨论也会有站长参与讨论,
是指大事件会延请站务讨论, 譬如说这次fivesix看板事件会成立讨论会,
也会请站长群来帮忙管理,
但是开板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由小组长自主决定的,
站长没有干涉的权利, 如果有产生问题才会监督小组长。
: 如果真不知道起不是失职了?
: 那麽对於失职站长该如何处置??
站长本来就是做最终决策者, 作出决策之後大家有意见再提出,
这跟失职无关, 而且开板过程本就由小组长处理,
站务没有插手或是特别去规范的理由存在, 这是行之已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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