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請益] 關於五版違規版主一案
時間Wed Dec 1 00:51:48 2004
第一.這個板的功能之一是讓任何一位使用者如果對於本站法務在Violation或PttLaw板
的判決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來這個板發表自己的看法。所以
這個板是屬於公共論壇
性質,並非延續或重開Violation與PttLaw板案件爭議之處,更非對於本站法務判
決上訴之所(關於上訴相關規定請參照PttLaw板置底公告)。在這裡,原則上沒有
站方與使用者的區別,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平等地提出自己的意見。既然是公共論壇
,所以沒有人可以強迫其他人一定要對自己的看法回應。因此,
本站法務如果對於
使用者提出之看法認為有說明的必要,自然會表示意見。但基本上,並沒有「一定
要回應」的義務。因為這裡並不是判決場所,站方法務並不負澄清及闡明義務(關
於站方對於本板意見處理方式,一樣可以在PttLaw板置底公告中找到相關規定)。
所以請使用者先瞭解這個板的設立目的,在這裡站方並沒有「一定要對每一個問題
都提出說明」的義務。
第二.本站站務採多元分工方式,
板務與法務基本上是獨立不互相隸屬與干涉的兩個部分
,屬於不同站長的權限。關於各看板的管理行為,包括板主的產生方式,在層級分
工間應如何規定,這些都是屬於板務事項,並非本站法務範圍所及,本站法務也並
不完全清楚板務的各項規定,除非其中有涉及法務事項。
第三.本站法務系統主要處理兩個區塊,一個是當使用者被板主處分而不服時,可以依層
級申訴管道相關規定提出申訴,最後走到PttLaw。另外一個是對於違規行為的檢舉
,也就是Violation板的主要管理事項。
而「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並不必然等同
於「法務認定的違規行為」。更精確地說,這兩者是完全不同層次的集合,它們
的目的與管制考量皆不相同。或許在某些特定案例中會有部分重疊,但這也只是因
為剛好某些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同時滿足了法務違規行為的要件(關於構成法務
違規行為的要件,見下述),但並不代表「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就是法務要處理
的違規行為」。
至於違反某項板務規定,應該要如何處理或發生何種效果,此乃板
務站長及其授權對象之認定權限,本站法務無權干涉。
第四.關於違規行為的認定,本站法務已於「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明訂。原則上要屬
於該規則所明確列舉的違規行為,本站法務才會給予處罰。當然為了避免規範不週
,所以還是留有概括認定的空間,讓法務可以對於非明確列舉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但這是少數。而且在認定非列舉之行為是否違規時,必須要符合下列兩個要件其
中之一:1.破壞本站(包含組,板)秩序以致影響其他使用者之使用權益。2.對其
他特定使用者造成重大權益受損。不符合這兩個要件之一,就不是法務認定的違規
行為。所以
即使一個行為違反了本站的板務規定,只要這個行為都不滿足前述兩個
要件,就不是本站法務認定的違規行為。
第五.基於上述兩點,再回來看五月天這個案子。首先,關於五月天的板主該如何產生或
新增,是不是除了站方層級的板務規定之外,還要符合特別的組務或小組規定,而
違反這些板務規定的板主或小組長,會不會因此受到處分(例如取消或暫停職務)
,這些問題都是站方板務的權限範圍,並非法務權限,也不是法務關心的事項。
站在法務的立場以及基於法務的權限,只會去看「小組長為了慶祝五月天其中一個
團員的生日,而在獲得板主同意之後,讓五月天其中一個團員的ID成為生日當天的
板主之一」的這個行為是否滿足上述兩個構成違規行為的要件。而如Violation板
之判決所述,本站法務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破壞了五月天板的秩序,也沒有影響到
其他板友使用五月天板的權益,當然更沒有對特定使用者造成重大權益受損。
而判
決中所謂立意良善,是指被檢舉人並無破壞看板秩序之故意,而非指此種慶生方式
確為妥適。因為何種慶生方式方屬妥適亦本非本站法務所轄事項。
至於小組長這個
新增板主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板務相關規定,對於法務在判斷是否違規上並不重要,
因為「板務規定不被違反」並不是本站法務要保護的利益。或許真的違反了,那
該如何處理以及小組長是不是要因此受到處分,這些都是板務站長或其授權者(如群
組長)的管轄範圍,本站法務並無干涉權限。
以上是站方法務對於本案涉及相關問題之說明。使用者若有不同看法,都歡迎繼續提出,
但再次提醒,這裡是讓大家發表己見的論壇空間,並非要求甚至強迫其他人一定要回應
或被說服的戰場。請使用者切勿誤認本板之設立目的及相關規定。
法務板工 JasonBourne
※ 引述《lovesucks (浪子)》之銘言:
: 原文引用如下:
: 請解釋何為"立意善良,不構成違規行為"
: 使用ptt這麼久,本人只知道要成為版主必需先至組務板申請
: 且經過該版原版主同意後任命之
: 此一規定並無針對任何人,而是很久以前就訂定出的規定
: 今日本人提出,也並不是針對任何人
: 而是對站方的執法態度和尺度及管理者所有權限提出疑問...
: 而"一日版主"其上任
: 違規點其一,該板並無提出任何申請
: 違規點其二,該人並無簽名且讓該版主公開同意
: 以上違規行為歷歷在目,何以"立意善良"??
: 愚人不懂其"善良"之意在哪??
: 再者慶祝生日,可用其他方式
: 為何要用此藐視站規且無任何實質意義的慶祝方式??
: 而站方甚至任其放任不管,其間是否有牽涉到失職部份??
: 如此站規任人踐踏,日後如何取信於人??日後是否站方仍要用這種"選擇性"執法的態度
: 請站方針對本人所提出的每一個疑問提出具說服力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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