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cales (天軍-戰魂附身)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申請]申請解釋罷免辦法
時間Sat Nov 6 08:16:39 2004
※ 引述《avdcd (討厭外星人把地球當家)》之銘言:
: 這話題在討論的是「被罷免掉」跟「主動請辭」在意義上的層度差別,對象可能是
: 板主、小組長,甚至其他站務(目前 ptt 制度上或許還沒有),是個普遍性的現
: 象探討,而不是僅在對個案量身訂做。至於背後「被罷免掉」的原因,真的只是底
: 下人隨便造反起鬨,還是上位者自創規定弄權引公憤,各個 case 自然情況不同,
: 但根本不是這一討論層面的重點。
: 這裡的重點是,一位不管是板主或小組長的職務,去職的原因是因為「被罷免掉」
: 還是「主動請辭」,在意義上當然要有所區別,一者是主動能有各種理由的決定,
: 另一者卻是經過公開罷免程序被免職,同樣是去職,當然還是有所區別,公眾事務
: 的職務任免,都該留下清楚紀錄,以利未來若有二度任免機會,或是其他相關判例
: 時,未來的主事者能有較充分訊息作為參考。
不要胡說八道,你有沒有看完一系列的文章啊?
被罷免跟主動請辭的意義上差異是在前數篇才開始有人提出的
而且有一點就是你嚴重的錯誤
若是小組長定的規則不符合站規,那可以請他修正或是請站長解釋一下有沒有違規
而小組長失職的話又是另一回事
因此這兩點是有關係的,只是你不明瞭而已
你只會注意到主動請辭跟被罷免上的差異
不要忘記背後的原因才是重點,本末倒置,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若是被罷免的人或是主動請辭的人都要留下記錄的話
那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
若是因為失職被罷免成功,這件事情一定會被記錄下來
而因為失職而自行請辭,他的相關事情也會被記錄下來
事出必有因,被罷免不會是毫無理由的
但若是被罷免或是主動請辭都要記上一點,那誰敢接這個職位
何況有些罷免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甚至可以說是無意義的
再來,申請擔任小組長站方一定會知道
那該人的記錄如何相信站方一定很清楚
而且該人適不適合在繼續擔任小組長一職
在有事情發生的時候,若他不適合擔任小組長,站方會有判決產生
根本無需記錄或是幹麻的
另外有很多事情的爭端只是起於少數者的不滿
因為不滿管理者的規定或是認為管理者的規定對自己不利
而站出來反彈
甚至更多的是,在有可能不利於己的情況會產生時
便將他消滅掉,以利自己能夠繼續打混下去
那你覺得這種事情還需要記錄嗎?
還是說記錄管理者的同時,也要記錄同意罷免者的理由
如果同意罷免者的理由不當
那是不是也要記錄下來,讓以後的管理者也來參考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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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限的幻想空間裡
我與現實世界脫節
徘徊在虛與實之間
找尋著另一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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