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申請]申請解釋罷免辦法
時間Sun Oct 24 01:48:11 2004
※ 引述《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之銘言:
: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 這應該只是單純舉例,或者同一人的不同ID以不同標準計算。
: : 以你的例子來說,何來舞弊,一百人連署通過,最後被一千人罷免掉,縱使這兩者
: : 皆無重疊,也跟舞弊扯不上關係。如果你真的認為這麼龐大的人數能經由某些人刻意
: : 操作,那也未免太輕視PTT的網友們了。
: 關於此次舞弊事件之有無,beek只是提出。
: 站方可以逕行查閱BaseballChat版
: 如果站方需要beek提供相關證據與線索,beek願意全面公開此次事件及涉案人。
: 然而beek只在檢舉mousepad事件,及指出okikuma是BaseballChat版版主。其餘事件
: 與本案無關,也不擬公開。
所以你還是沒有判決沒成立前無罪推定的概念囉?
希望您不要哪天被莫名其妙告了才是。
: : 你這部分是想說什麼?一人一票抵百票還是?mousepad不管身分地位如何,也只有
: : 一票,而且被你檢舉不代表判刑,不然找個人沒事也去告你,是否也代表你舞弊?
: 這事情連同奧運期間被禁水桶版友事件一樣,無人舉發只是因為他們沒有隱版證據
: 。
: 一切留待站方處置。
把其他站的隱板文章拿來當「證據」,真是可笑極了,更何況那地方看板友組成成
份就可知道不是一人能操弄的,除非整個群組各板選出的板主都是被一人所把持,否
則你所謂的證據也不過是某隱板大部分板友的共同看法,別模糊焦點在這邊喊抓賊了
。
大方的承認你提的站規疑義是為了拖延你罷免下台的時間我會比較認同你的氣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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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85.154
※ 編輯: ZenUp 來自: 219.84.85.154 (10/24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