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猫)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申请]申请解释罢免办法
时间Sun Oct 24 01:48:11 2004
※ 引述《beek (让我们的心,得着满足)》之铭言:
: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猫)》之铭言:
: : 这应该只是单纯举例,或者同一人的不同ID以不同标准计算。
: : 以你的例子来说,何来舞弊,一百人连署通过,最後被一千人罢免掉,纵使这两者
: : 皆无重叠,也跟舞弊扯不上关系。如果你真的认为这麽庞大的人数能经由某些人刻意
: : 操作,那也未免太轻视PTT的网友们了。
: 关於此次舞弊事件之有无,beek只是提出。
: 站方可以迳行查阅BaseballChat版
: 如果站方需要beek提供相关证据与线索,beek愿意全面公开此次事件及涉案人。
: 然而beek只在检举mousepad事件,及指出okikuma是BaseballChat版版主。其余事件
: 与本案无关,也不拟公开。
所以你还是没有判决没成立前无罪推定的概念罗?
希望您不要哪天被莫名其妙告了才是。
: : 你这部分是想说什麽?一人一票抵百票还是?mousepad不管身分地位如何,也只有
: : 一票,而且被你检举不代表判刑,不然找个人没事也去告你,是否也代表你舞弊?
: 这事情连同奥运期间被禁水桶版友事件一样,无人举发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隐版证据
: 。
: 一切留待站方处置。
把其他站的隐板文章拿来当「证据」,真是可笑极了,更何况那地方看板友组成成
份就可知道不是一人能操弄的,除非整个群组各板选出的板主都是被一人所把持,否
则你所谓的证据也不过是某隐板大部分板友的共同看法,别模糊焦点在这边喊抓贼了
。
大方的承认你提的站规疑义是为了拖延你罢免下台的时间我会比较认同你的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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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85.154
※ 编辑: ZenUp 来自: 219.84.85.154 (10/24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