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1bDSJHhh (Violation)
時間Sun Nov 12 21:57:00 2023
判決主文: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查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所定:未經作者
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前述所指之「設計之文字」,應與本目裡提及之「設計之圖案」具有類同性質,而非屬使
用者在本站使用中英文等純文字PO文或推文的文字。
查BBS上慣常使用ANSI碼構成各種創意圖案,早期在BBS上的ANSI是逐字key出來,如今雖
然有多樣方便的程式及指令可供使用,讓ANSI的使用門檻降低非常多,
然ANSI碼的成像結果雖然像圖案,但實質仍然是由各種中文字、英文字母、符號、方塊或
箭頭等廣義文字構成。故保障使用者設計出之ANSI碼實乃本目所規定之目的。
ANSI可使用的各項中文字、英文字母、符號、方塊或箭頭,單獨拆開來看人人皆可自由使
用,但經過選擇使用及編排順序,從而賦與創造性,且本目另規定有「設計」此一要件。
設計是將作者的意識想法,透過具有識別性的方式去呈現,含有作者之獨立思維及智巧,
並融合個人技匠創作設計,具有一定的創造性;就法而言,著作權法第七條第一項有關編
輯著作之定義「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故「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以及「有無創作性」,是能否成為著作權法保護之要件,此
之創作性包含是否足以表現作者之個性或獨特性,不必達前無古人之程度,但至少必須具
有微量創意;或可參照教育部字典對於設計之定義為「預先規畫,製訂圖樣」。
上述皆可證所謂具創作性之「設計之文字」,應與PO文或推文中不具創作性之單純「文字
」有別。
另可觀本規則第六條第一款第一目將「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
文章。」定義為看板違規行為,顯然設立本規則之前輩有意將「文章」與「設計之文字」
兩者作區隔。
因此本站使用者所撰寫之PO文、推文皆屬於本規則所稱之「文章」,而非「設計之文字」
,自不應適用本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
本站文章發表的格式設定,若在有使用簽名檔的情形下,會在文章本文下以「--」做為區
隔簽名檔及文章本文的方式呈現,然簽名檔本身亦為該文章之一部分組成,意即一篇文章
之組成可大部拆解為:標題(+引用回文)+文章本文+簽名檔(+推文)。使用者於本站發表之
文章,無論是文章本文、簽名檔或推文皆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應審視文字內容實質上是
否違規,而非放在本文或簽名檔而有所區別(僅在認定權人有所差異)。
更有甚者在PO文時刻意在文章本文末端加上「--」後再加上幾句話,此時是否屬文章本文
或是簽名檔實有疑義,然皆屬於文章之內容。
另原判決中引用之
#1Kg1WbQP (PttLaw),可知發表文章中引用本站文章代碼或使用超連結
連向引用文章之原始出處並不違反規定。舉重以明輕,使用者PO文中複製他人於文章、推
文中之全部或部分文章、文字、語句是否構成違規行為(甚或更嚴重的侵害著作權),應由
各違規行為認定權人就個案認定。惟認定權人就個案認定時應兼顧言論自由,就引用範圍
、造成影響、有無扭曲原作者原意、引用有無失當等要件進行審查,不應過於苛刻,以免
生箝制言論自由之疑慮。本站使用者本應暢所欲言,惟基本底線為在符合本規定之前提下
,以不違反侵犯他人權益為準。
至於有關瀏覽本站時使用之程式有無自動開圖等,無法一概而論,更非本案應爭執之點;
超連結所導引之網站究竟係本站或它站,所呈現的方式是以文字或圖片的方式亦不應做為
作為言論自由範圍之界線;之前被判罰者是否妥當,非本申訴案之所及,過往案件更已逾
越申訴期限,更非申訴人所得主張。
綜上所述,本申訴案中,將申訴人之該特定推文放在簽名檔並不構成本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第二目之各項要件,故申訴駁回。
本判決自公布日起發生效力,於文章(含主文、簽名檔、推文)中使用第三人文章中之純文
字、純推文等不適用本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特殊個案由各認定權人依事實做認定。
※ 引述《lwt501cx (爆裂魔法Explosion!!)》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lwt501cx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bDSJHhh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1bD7LuFi (Violation)
: #1bD7OelV (Violation)
: #1bDSJHhh (Violation)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PttLegist判決說明:
: 一、就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所規定之:未經作者同意
: 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 回:
: 圖片上就是我id我的推文,站規寫明:
: 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 圖片為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 過去也用以製圖方式放簽名檔被判違規的案件
: #1TQqU1EB (Violation) 這邊的舉證還碼賽克推文id仍判違規,
: 我的推文id內容清清楚楚判卻沒有違規?
: 一樣作成圖片,看不出兩個案子有什麼差別,何況我檢舉的違規事證還更明確,
: 連碼賽克都沒有,
: 請改判,謝謝。
: 以下還有其他佐證。
: ┌─────────────────────────────────────┐
: │ 文章代碼(AID): #1TTMpwx1 (Violation) [ptt.cc] Re: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567976698.A.EC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5 Ptt幣 │
: └─────────────────────────────────────┘
: ● 69 ! 9/09 PttLegist R: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文作為簽名檔(累犯)
: ┌─────────────────────────────────────┐
: │ 文章代碼(AID): #1TQqSZo0 (Violation) [ptt.cc]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567311651.A.C8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83 Ptt幣 │
: └─────────────────────────────────────┘
: ● 47 ! 9/01 reason825 □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文作為簽名檔(累犯)
: ─────────────────────────────────────┐
: │ 文章代碼(AID): #1TQqcjgi (Violation) [ptt.cc] [證據]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567312301.A.AA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PttLegist回應:
: 二、本案中,就檢附證據資料,被檢舉人係以網頁連結使本站使用者可點選並連結至
: 其他網站以瀏覽相關圖案、文字。至檢舉人所稱之創作,並未直接重製於本站中。
: 參酌本站先決判決#1Kg1WbQP (PttLaw),使用者內容中引用超連結,連結至原作
: 出處,與另行複製轉載情況有別。
: 回:
: PttLegist引用#1Kg1WbQP (PttLaw)該案為前站長的說明,但內文講得很清楚:
: "所謂未經原作者同意之轉載違規,
: 應不含發表文章中引用本站文章代碼,
: 以及超連結連向引用文章之原始出處
: 文章引用此超連結,
: 連結處如同連至文章原始出處一般,
: 並非另行轉錄"
: ————————————————————————
: 1.此為錯誤引申,
: 與本檢舉案的差別為,本檢舉案的連結並非站文章代碼,
: 超連結亦非導向引用文章之原始出處,
: 將片面推文斷章取義作圖自行上傳非本站空間,
: 明顯非前站長longbow2容許範圍,完全錯誤引用判決。
: 2.我的檢舉文完全沒有講到"創作"兩個字,PttLegist把#1Ybu1OVm (Violation)
: 6/01 PttLegist R: [檢舉] ubcs未經同意盜用本人創作為簽名檔
: 混在一起在講,兩個案子根本就不一樣,
: 一個是拿平台生成的梗圖拿來用,說這是原作創作爭議才檢舉,
: 我的案子是直接把我的id推文直接放上來,
: 看起來是PttLegist直接複製貼上判決搞錯了。
: PttLegist:
: 三、又查被檢舉人所呈現於本站之內容(即連結網址),乃圖文作者將作品上傳於該
: 平台,所有看到該文使用者皆不會在"第一時間"、"直接"看到檢舉人所稱之推文,
: 回:
: 1.現在所有的手機app幾乎都有自動開圖,用手機上網更為絕大多數,
: 電腦板如pttstar也為自動開圖,
: 何來"不會在"第一時間"、"直接"看到檢舉人所稱之推文"之說?
: 2.違反站規:
: 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
: 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 上面也沒有提到是否第一時間直接看到推文,
: 未經同意就是未經同意,為什麼拿有沒有直接看圖這件事當理由?
: 何況我一開始舉的判例#1TQqU1EB (Violation)一樣也是作圖放簽名檔。
: PttLegist:
: 參酌本板先決判決 #1L5X5jJ0 (Violation)及#1Ybu1OVm (Violation),非屬前述規
: 則所稱之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亦不成立違規行為。
: 回:
: 這邊引用的第一個判決#1L5X5jJ0 (Violation)
: 二、本案中,就檢附證據資料,並未有檢舉人之推文,因此檢舉推文部分未符
: 合上開規定及既判例情形。
: 我的檢舉案明明就有我的推文,PttLegist拿來引用自相矛盾,看不太懂要表達什麼,
: 反而證明此人違規不是嗎????
: PttLegist這邊引用的第二個判決#1Ybu1OVm (Violation)
: 三、又查被檢舉人所呈現於本站之內容(即連結網址),乃圖文作者將作品上傳於該
: 平台時,由系統自動生成之內容,參酌本板先決判決 #1L5X5jJ0 (Violation),
: 非屬前述規則所稱之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亦不成立違規行為。
: 一樣引述自#1L5X5jJ0 (Violation),上面明明有我的推文文字,
: 我的檢舉案並不是其他平台系統自動生成作出的梗圖爭議,
: 更不是說上傳到其他網站變成圖片就沒事了,請再看一次該判決在表達什麼。
: 最後再重申,本站規定:
: 一、就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所規定之:未經作者同意
: 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 不會因為把文章作成圖片就沒有違規,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就是保障使用者發表的文字,
: 在ptt系統的正常回文引用合法,放ptt的網頁連結都合理,
: 但不能另外截圖放,這跟直接貼文字在簽名檔有什麼差別,
: ,不然以後都作成圖片就好了,之前被罰的都是笨蛋嗎?
: 請改判,謝謝。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
: #1L5X5jJ0 (Violation)
: 二、本案中,就檢附證據資料,並未有檢舉人之推文,因此檢舉推文部分未符
: 合上開規定及既判例情形。
: 我的案件有檢舉人的推文,違規事實明確。
: 2.
: 以圖片形式複製推文內容判定違規
: ┌─────────────────────────────────────┐
: │ 文章代碼(AID): #1TMFPOkG (Violation) [ptt.cc] [檢舉] [檢舉] ReDmango 盜?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566111320.A.B9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0 Ptt幣 │
: └─────────────────────────────────────┘
: ●39373 ! 50 reason825 □ [檢舉]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文作為簽名檔
: ┌─────────────────────────────────────┐
: │ 文章代碼(AID): #1TMO6MgR (Violation) [ptt.cc] Re: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566146966.A.A9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9 Ptt幣 │
: └─────────────────────────────────────┘
: ●39389 ! 19 PttLegist R: [檢舉] ReDmango 盜用本人推文作為簽名檔
: 判決主文:
: ReDmango 處罰單三張,並應於罰單繳清後,清除違規內容。
: 判決說明:
: 1. 被檢舉人未經檢舉人同意,逕自將其推文,製成簽名檔,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
: 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
: 2. 被檢舉人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清除違規內容,違者得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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