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SANSIOU (我愛C罩杯不愛C++)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1aFNGP3j (Violation)
時間Tue Apr 18 02:01:46 2023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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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KanSanSio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2
(b)文章編號:
#1aFNGP3j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檢舉人檢舉之內容係指被檢舉人利用簽名檔謾罵侮辱access(亞瑟斯)為「抓耙犬」,依照
社會通念及司法實務,抓耙已從抓背器具轉為指背地裡私下告密、通風報信,甚至暗指無
事實根據的誣陷、挾怨報復之意,加以本案所附證據裡之抓耙犬一詞以犬結尾,更顯有貶
損他人之意。
經查證證據第一篇
#1aEjMo3_ (Violation),狗 名: Access(亞瑟斯)及大便符號4096,
以及編 號: 7414 暗喻「去死一死」,綜合所述,足以讓其他閱讀者連結到當事人。
證據第二篇及第三篇,品 種: 抓耙犬、狗 名: Access(亞瑟斯)、編 號: 74144096,
綜合以上證據,亦可影射到當事人,故可認為該當不當編輯簽名檔之行為
4.不服理由︰
亞瑟斯是我圈養於鄉下的一條狗,抓耙犬代表牠不時會幫在下抓抓背之可愛舉動。
何來貶損他人之意? 這是法官您自我主觀意識認定吧。
檢舉人access4096一眼認定我在辱罵版友access,真是不巧與我圈養的狗同名,實
在純屬巧合。
何況這不是 「告訴乃論嗎?」
檢舉應由access發起,而非access4096來申訴。 你懂我的意思嗎?
故根據上述情形做合理邏輯推斷
檢舉人以概念式連結到自身為在下圈養的狗,這是何苦。 當個正常人不好嗎?
想當隻幫我抓背的可愛汪汪,我相當樂於接受的 :)
另外,檢舉人提起我叫該版友吃屎,簽名檔只有 "汪汪囉,今天也有屎吃嗎?"
完全沒有命令吃屎的動作,他超譯理解文句內容,令人大感欽佩,至於他想不想吃
窩不知道(攤手)
更何況狗真的會吃屎,以下是我Google查到
食糞(coprophagia)是指動物將自己或其他物種的糞便食用,從人類的角度看是
一種異常行為,但對狗狗來說是正常行為。.............(略)
再者簽名檔大便符號4096,以及7414暗喻「去死一死」
4096 => 為糞便的資料大小,因為 1KB = 1024bytes,所以 4KB = 4096bytes
7414 => 單純數字編號,難道法官你是統粉嗎? 怎會解讀成去死一死
最後,我很佩服法官您能做這樣負面式的連結
『您的判決缺乏有力的事證,最終淪為牽強的自我意識解讀。』
這樣跟檢舉人行徑有何差別,擅自投射自身情感於我精心製作的簽名檔。
金母湯
【蘇軾與佛印禪師參禪】
佛印禪師和蘇東坡在禪堂打坐。蘇東坡忽然問禪師說:「禪師!你看一看,我坐
在這裡像什麼?」佛印禪師仔細端詳說:「好莊嚴!學士眉眼慈柔含笑,身相端
嚴,就像一尊佛祖。」
過了一會兒,佛印禪師對蘇東坡說:「學士!你看看我,坐在這裡像什麼?」蘇
東坡心裡想,平時被這老和尚佔盡上風,弄得灰頭土臉,今天逮到這個機會,給
他一點顏色瞧瞧。蘇東坡回答:「禪師!我老實告訴你,你就像一堆牛糞。」佛
印禪師聽了毫不介意,只是呵呵一笑。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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