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沉淪)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本人違規案
時間Wed Jan 20 12:14:06 2016
※ 引述《yanginru (星空幻羽)》之銘言: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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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yanginr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depravity
(b)文章編號:
#1MbqL-Fk (PttLifeLaw)
3.欲申訴之判決︰
水桶一個月
4.不服理由︰
甲.當初所發文章,主觀意念為擔任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社會公正人士接受義務召集諮詢
(無給職的義務性工作,並無違反有利益關係或商業行為之認定),接觸到的案件。
乙.且該案件申請人為朋友(版規允許替朋友發問)。
丙.且政府機關常有依據上級機關之行政指導就做出行政處分,卻未提供給被處分人
相關證據查閱情事常有所聞,亦非難謂生活上法律事務。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甲.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5條
乙.本人於FB討論區幫朋友發文求助頁面(
https://goo.gl/8kQsAn)
丙.關於生活法律發文釋疑內亦規定商業行為禁止,並無明文規定無給職亦禁止範圍
,乃擴大解釋,違反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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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節錄非生活法律問題釋義
#1JSijD_6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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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生活法律為一般人生活上會遇到的問題而非特定個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需同時包含生活上與涉及法律相關故下列非為生活法律問題
2.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問題及其衍生問題
註:若繳稅非薪資原則上皆為商業法律問題,該繳稅未繳亦然(如房東、攤販、網拍等)
3.雖涉及法律但非個人生活上所遇到之問題(可幫他人詢問)
縱然與法律相關亦非生活法律問題
EX.1.對法條有疑問、對社會現象之法律適用(建議洽LAW板)
2.對法律理論之問題(建議洽LAW、LegalTheory)
3.單純要找律師(建議洽Lawyer
請注意該板板規禁"假藉徵律師為由,以諮詢法律意見者)
範例而非全部並非沒違反該內容就表示沒違反板規
若看完尚有問題請先洽板主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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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由第一句可得而知生活法律問題範圍僅為個人且非特定具有一體通用性
而此例問題為該校的法律問題,並不應以處理者為"人"而認定為個人之問題
2.不知道該使用者是漏看亦或其他因素,原釋義解釋文用語包含"工作內容"
且無限定有給,而該使用者以"商業問題"一言蔽之,則於"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工作所需寫評議決定書為工作內容應無庸置疑。
3.由以上節錄之釋義可知認定是否為生活法律問題,判斷標準之一為是否屬於個人,
或者個人僅為需做處理之人,而其問題本身非屬於該當事人本身,本例如何寫
"評議決定書"屬於學校與"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問題,而委員僅為代真事主
做決定之人,故非屬委員個人之問題。
4.原文關於工作內容並無限縮於有給職,且亦提醒"若看完尚有問題請先洽板主再發文"
該使用者自行認知不包含無給職,屬於無權且不當之解釋。
5.
#1HNxLI0y (Violation)判決第二點有言
"申訴人以其工作內容所需,發問提出疑問,並不符合該板宗旨。"
則本例亦應同理。
綜上,本人認為本人之處置並無問題
另,若其目的為討論一關於"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5條"
之案例探討則亦違反同一規定與專板專用(本站另有LAW供學術討論),並予敘明。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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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淪最偷懶了!
打牌都不算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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