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bear (RAOH)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不服disFabulous罰單
時間Tue Jun 19 21:44:54 2007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 引述《augustbear (RAOH)》之銘言:
: : 你的編寫文章時間和修改字數遠少於A
: : 也就是說你認為「修改文章」無法讓稿費遠高於你
: : 你們本身不先提出證據 有沒有問題啊
: : 是你要先証明我有「不當賺取 Ptt 幣」才能定我罪吧?
: : 我也知道你們同仁判決,除了文章字數本身,都不用看什麼證據,供詞也不採信
: : 因為你們的只要有「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就可以當成「不當賺取 Ptt 幣」。
: 我們的證據就是你的文章內容字數和稿費。
這證據能代表什麼,就「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
哪能說明什麼「不當賺取 Ptt 幣」?
明顯有出入我的解釋是合情合理,但你「不採信」
你不相信使用者的說詞,轉而認定負面的解釋以「不當賺取 Ptt 幣」結案
: 至於我們的認定,沒有如你想像的簡單,請勿妄自揣測。
除了那我不被你們採信的解釋,你們證據只有「文章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
而你們同仁就從這證據推論出「我不當賺取 Ptt 幣」
還真沒我想像中的簡單啊,真是跳躍性十足的厲害揣測。
「你賺的錢明顯很多,我懷疑你以不正當方式賺錢」
「我不過多花點時間在這上面罷了,錢很多擺明就你們自己給的問題」
「不相信,以上說詞不值得採信」
「一定是不當賺取金錢」
: : 多離譜,又哪條明文規定了,還是又「你們同仁認為」
: : 我時薪800,你們同仁就會認為我不當賺取時薪直接判決抓去關是不是
: : 你當P幣可以拿去養你老父、老母嗎?
: : 我都沒在意了,就是有一群人整天在意P幣什麼什麼的大於文章
: : 難怪會開個金融局給那些整天洗P幣的人
: 你有建議,寫信告訴我,我也很頭痛這類的案子要怎樣「明文規定」。
: 所以目前來說,我們就是從最基本的著手,
: 你的文章字數和稿費比例有問題,我們就辦。
: 順帶一提,
: 你說你因修改文章而造成字數少稿費高的情形,
: 可是我們手邊,包括其他使用者檢舉的,你發表的此類文章有六、七篇,
: 你要告訴我說你每篇都修改再修改而造成不成比例的情況。
: 我不妨直接告訴你,我不相信。
所以就是不採信我的說詞麻,我每篇文章編寫修改
你就說「不相信」結案啊
為了P幣問題,你會不會本末倒置了
你乾脆去各版宣導叫使用者先在word打字完在貼上BBS算了,以免P幣太多。
還洗錢勒,我知道啦,一些人就是把P幣看的跟新台幣一樣,當個PTT大富翁也很爽麻。
: 還有,我再次提出警告,
: 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以嘲諷的方式發言。
: 你如果有在看一些社會案件,뜊: 會知道法官和檢察官是有可能依據被告的態度量刑。
: 而光是你的態度,就讓我根本不想幫你。
遇到不合理的判決,還有辦法好聲好氣的跟你談話嗎?
更何況你現在給我這個使用者的態度就是「不信任」「不相信」。
: : 根本又沒什麼根據麻,就「同仁認為」啊
: 我們根據的就是從以前到現在所處理過眾多案件的經驗,
: 再加上足夠的系統證明。
: 金融局不是一人法庭,所有成員至少都會看過案子,
: 才會判決。
什麼時代,還只靠經驗和那些微證據就結案了。
另外金融局不是兩人嗎?
: 我們一個月才公佈一次判決不是拖時間,
: 是因為要如此才不會有誤判的情形發生。
: 而我絕對相信眾位同仁的判斷力。
好,所以「你絕對相信當局同仁的判斷力,但不相信使用者我的解釋。」
這是一個擔任公平判決者的正常心態嗎。
我當初的解釋你也並沒有提出質疑,我當初的說詞哪邊不合理了
反而你是直接「不採用」「不相信」。
: : 現有資料? 就文章字數嗎,我的解釋都被你們當成「不採信供詞」
: : 你們拿什麼證據定我罪
: : 不就一樣,「文章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等同於「不當賺取 Ptt 幣」。
: : 反正使用者就是一定要配合你們玩這套P幣遊戲就是了。
: 辯詞本來就有駁回的情形,
: 不然所有被檢舉人寫封信解釋一下我們不就都不用辦了。
: 你的證據我們都有備案,歡迎調閱,
: 不過那都是你之前的文章,你其實可以自己去各看板翻閱。
: 還有,
: 本站每一位使用者在註冊時,都必須同意本站的使用者條款,
: 方得註冊。
: 你要是不同意,當初就不該註冊;
: 而你既然註冊了,就必須遵守站上所行法規。
遵守法規?
哪條明文規定要求「文章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就是「不當賺取 Ptt 幣」
現在是不是變成「當局同仁認為」就是法規。
這沒問題嗎?
: 我不會再回應,
: 就請行政法院法官判決。
: 法官若需此人違規證據,請聯絡金融局,
: 我們很樂意提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6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