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siuw (第三者)
站內PttLaw
標題Re: wilson1000
時間Sat May 12 11:45:22 2007
※ 引述《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之銘言:
: ※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銘言:
: : 不是我不判,只是根據現在所蒐集的證據判不了
: 要怎樣才夠判 你直接一篇一篇証據回 告訴我哪裡判不了
: 證據已經堆積如山了 但都打不贏官官相護
: : 第一,先聲明我不是要指名道姓說你如何如何,只是我從數個板裡面看到板友對你的評價
: 那就不要說如何如何和本案無關的話 謹守你的本分 不要做這些沒水準的攻擊
: 數個版? 請列舉
: : 你是怎樣的人我想我不必多說,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為你過去在幾個板
: ^^^^^^^^^^^^^^^^^^^^^^^^^^^^^^^^^^^^^^^^^^^^^^ pttlaw的水準就是這樣?
: 不懂得維護言論自由 凡事只會放大絕
: 我前面提出的澄清本來就沒必要 "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這種話pttlaw都還說的出口
: 光你這種斷案方式就就已經可以說判決無效了
: : 大亂,我想名聲也不至於狼藉至此.我跟seniorhigh還有其他板主討論過,礙於系統的
: ^^^^^^^^^^^^^^^^^^^^^^^^^^^^^^ ^^^^^^^^
: 你少胡扯 和本案不相關又沒證據 可恥
: 你對ptt鄉民起鬨的能力全無了解 講明點 你太嫩被愚弄了
: 證據? 拿出說謊的版主名單
: seniorhigh版主投票浸人水桶 偷浸人被警告 連群組長都說他不公
: 而且還是被告 不知道你提他說的空話有啥意義
: : 功能,要查出很久很久以前刪掉的文章是有困難的,而其他板主也說了,你會把po過的
: 那是你們拖案的結果 該有的證據我都留在組版或pttlaw
: 看下文 你似乎是質疑我留下的證據 又要去追尋一些莫須有對我不利的證據是嗎?
: : 文刪掉或是重新處理過,這在我們蒐證上原本就是一大考驗,還記得:"台大財金"討論
: ^^^^^^^^^^^^^^^^^^^^^^又是胡扯 我從不刪文 或是"重新處理"
: "重新處理"還真是可恥的字眼
: 是哪個版主說的 顯然故意欺騙pttlaw
: 你這種偏頗的態度根本不該審案了
: : 串嗎?那是您過去的戰文,內文我想我就不必再贅述.過去到現在這一段時間我都一直
: ^^^^ ^^^^^^^
: 你根本沒看到我po文 竟然可以直接說我po戰文???????????????
: 可恥 戰文何罪 啥叫戰文 是誰在戰誰 戰有何罪 虧你還是法律人
: 請提出證據 不是用不必再贅述的話搪塞 你的立場實在偏頗得可怕
: : 在蒐證,如果結果出來是對你有利的,自然還你一個公道便是
: 我蒐了那麼多你都不回應 說的好像沒發生過一樣
: 倒是被告們啥都不用說 官官相護就贏了
: : 第二,tinjunsei你也不必因為此案遲遲不判就到處去推文詆毀pttlaw的名聲吧,法務判案
: 我好端端到pttlaw提告 pttlaw不就證據審判
: 卻一直用莫須有的方式詆毀告訴人 不專業的程度實在驚人 先檢討自己吧
: : 原本就會私底下和相關板主或是組務進行書信討論,事後有沒有處置基本上都在掌控
: : 範圍內,特殊案件請不要妄自加入自己的判斷
: 是你妄自加入吧
: "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為你過去在幾個大亂,我想名聲也不至於狼藉至此"
: 跟你說沒有就沒有 不信的話你沒證據也請閉嘴
: 這些事也不該和本案有關
: 還名聲咧 沒跟你們求償名譽損害 毀謗而已 你以為你和那些版主有啥不同
: 要是連使用者基本的言論自由 和 版主的權力
: 孰輕孰重都不懂 確實還太早了
你要不要先寫個劇本出來
讓法務先看過一下,這樣他才知道要說哪些台詞啊
不然每次法務判決結果出來了,不合你的胃口,你就反駁倒底
這種吃相不是很好看耶
以下是對你的小建議:
我是覺得你上訴之前先跟法務討論好你想要怎樣的判決
法務要公正要跟其他廣大的使用者群有所交代
你先說說你想要的判決讓他們覺得OK的就這樣判
不OK的話你也就別為難人家了
在這個板你的文章就是道道地地的月經文
已經快兩年了,卻還在申訴一件法務已經不曉得作了多少次判決的案子!!
我是覺得法務們都還滿辛苦的....老是需要應付你這樣子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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