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siuw (第三者)
站内PttLaw
标题Re: wilson1000
时间Sat May 12 11:45:22 2007
※ 引述《wilson1000 (疯狂肌渴男的就好)》之铭言:
: ※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铭言:
: : 不是我不判,只是根据现在所蒐集的证据判不了
: 要怎样才够判 你直接一篇一篇证据回 告诉我哪里判不了
: 证据已经堆积如山了 但都打不赢官官相护
: : 第一,先声明我不是要指名道姓说你如何如何,只是我从数个板里面看到板友对你的评价
: 那就不要说如何如何和本案无关的话 谨守你的本分 不要做这些没水准的攻击
: 数个版? 请列举
: : 你是怎样的人我想我不必多说,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你过去在几个板
: ^^^^^^^^^^^^^^^^^^^^^^^^^^^^^^^^^^^^^^^^^^^^^^ pttlaw的水准就是这样?
: 不懂得维护言论自由 凡事只会放大绝
: 我前面提出的澄清本来就没必要 "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这种话pttlaw都还说的出口
: 光你这种断案方式就就已经可以说判决无效了
: : 大乱,我想名声也不至於狼藉至此.我跟seniorhigh还有其他板主讨论过,碍於系统的
: ^^^^^^^^^^^^^^^^^^^^^^^^^^^^^^ ^^^^^^^^
: 你少胡扯 和本案不相关又没证据 可耻
: 你对ptt乡民起哄的能力全无了解 讲明点 你太嫩被愚弄了
: 证据? 拿出说谎的版主名单
: seniorhigh版主投票浸人水桶 偷浸人被警告 连群组长都说他不公
: 而且还是被告 不知道你提他说的空话有啥意义
: : 功能,要查出很久很久以前删掉的文章是有困难的,而其他板主也说了,你会把po过的
: 那是你们拖案的结果 该有的证据我都留在组版或pttlaw
: 看下文 你似乎是质疑我留下的证据 又要去追寻一些莫须有对我不利的证据是吗?
: : 文删掉或是重新处理过,这在我们蒐证上原本就是一大考验,还记得:"台大财金"讨论
: ^^^^^^^^^^^^^^^^^^^^^^又是胡扯 我从不删文 或是"重新处理"
: "重新处理"还真是可耻的字眼
: 是哪个版主说的 显然故意欺骗pttlaw
: 你这种偏颇的态度根本不该审案了
: : 串吗?那是您过去的战文,内文我想我就不必再赘述.过去到现在这一段时间我都一直
: ^^^^ ^^^^^^^
: 你根本没看到我po文 竟然可以直接说我po战文???????????????
: 可耻 战文何罪 啥叫战文 是谁在战谁 战有何罪 亏你还是法律人
: 请提出证据 不是用不必再赘述的话搪塞 你的立场实在偏颇得可怕
: : 在蒐证,如果结果出来是对你有利的,自然还你一个公道便是
: 我蒐了那麽多你都不回应 说的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 倒是被告们啥都不用说 官官相护就赢了
: : 第二,tinjunsei你也不必因为此案迟迟不判就到处去推文诋毁pttlaw的名声吧,法务判案
: 我好端端到pttlaw提告 pttlaw不就证据审判
: 却一直用莫须有的方式诋毁告诉人 不专业的程度实在惊人 先检讨自己吧
: : 原本就会私底下和相关板主或是组务进行书信讨论,事後有没有处置基本上都在掌控
: : 范围内,特殊案件请不要妄自加入自己的判断
: 是你妄自加入吧
: "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你过去在几个大乱,我想名声也不至於狼藉至此"
: 跟你说没有就没有 不信的话你没证据也请闭嘴
: 这些事也不该和本案有关
: 还名声咧 没跟你们求偿名誉损害 毁谤而已 你以为你和那些版主有啥不同
: 要是连使用者基本的言论自由 和 版主的权力
: 孰轻孰重都不懂 确实还太早了
你要不要先写个剧本出来
让法务先看过一下,这样他才知道要说哪些台词啊
不然每次法务判决结果出来了,不合你的胃口,你就反驳倒底
这种吃相不是很好看耶
以下是对你的小建议:
我是觉得你上诉之前先跟法务讨论好你想要怎样的判决
法务要公正要跟其他广大的使用者群有所交代
你先说说你想要的判决让他们觉得OK的就这样判
不OK的话你也就别为难人家了
在这个板你的文章就是道道地地的月经文
已经快两年了,却还在申诉一件法务已经不晓得作了多少次判决的案子!!
我是觉得法务们都还满辛苦的....老是需要应付你这样子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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