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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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判決] Hsinchu版版主 MayDayLove 不當水桶+劣文
時間Mon Mar 5 03:29:12 2007
※ [本文轉錄自 S_Service 看板]
作者: geniusjazz (我個版開了!快來!) 看板: S_Service
標題: [判決] Hsinchu版版主 MayDayLove 不當水桶+劣文
時間: Mon Mar 5 02:22:35 2007
看了這麼多篇討論的文章。
也問了不少人的意見 (陪審團?!)
判定:MaydayLove版主的確不當水桶以及劣文。
理由:a55222根本沒有任何亂版紀錄,
尤其是他被刪的文章甚至還是心得分享文章。
雖然說id相似度極高,但是當時並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就是其分身。
可以提出懷疑,可以提出申請,但不該直接認定。
況且a55222並沒有亂版,所以我認為浸這個id水桶是不當的。
浸水桶不當,當然刪文也是不當。
想想使用者只是po篇心得分享文,理當沒想到被刪文是警告
完全沒有任何告知,使用者認為版主不小心刪錯文章,
因而重新po一篇,實屬合理。
所以認定劣文也是不當劣文。
不過版主的想法也不為過。
認定水桶是針對"人",而不是針對"id"這個想法也沒有錯。
所以只要求一星期內幫a55222解浸水桶,並且申請解除劣文,就不予以任何警告。
並且建議修改版規,對於沒有明確證據的id除非鬧版,不能隨便認定其為分身。
也建議不把跟 "Hsinchu" 沒有明確相關的事項放在置底文。
青蘋果樹群組長 genius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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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niusjazz 來自: 140.112.251.104 (03/0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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