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nybeauty (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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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證據] sunnybeauty v. okcool 02/13/2006 (NO.2)
時間Mon Feb 13 13:50:11 2006
(後續回應三篇)
作者: okcool () 看板: Sportcenter
標題: Re: [申訴] 檢舉 Tennis 板板主 esnique
時間: Tue Feb 7 01:09:05 2006
※ 引述《sunnybeauty (小麗)》之銘言:
: 申訴人: sunnybeauty
: 申訴對象: esnique
: 申訴事由: 檢舉網球板板主 esnique瀆職,以及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
: 1.瀆職部份
: 一月三十號凌晨 12:38am, Rfed 於網球板張貼音樂mp3下載連結,
: 板主esnique 不僅不加以制止,還推文支持,當時經本人抗議後依
: 然不處理,並為該盜版文行為辯解;一天後我寫信正式提出檢舉。
: esnique 身為板主與小組長,缺乏相關法律常識,選擇性執行法規
: ,對謾罵者執行警告或水桶,對盜版者卻不告不理不主動處理,如
: 此怎能讓人信服,以前被處罰的人情何以堪;身為管理者推盜版文
: 等同變相支持盜版下載,為板友帶來不良示範,未盡到站方賦予板
: 主導正版面風氣的責任。整個事件esnique在知情的情況下,已不是
: 個人疏忽所致,因此我認為esnique已瀆職,請相關人員考慮該板主
: 對國家法律與站規的常識是否足夠,以及是否適任。
在此重申
板主對於看板上違法文章必須給予妥善處置
若第一時間沒察覺可在經板友提醒後予以處理
esnique第一時間的處理確有不妥之處
考量在收到板友檢舉信的提醒之後有對該篇違法文章做出妥善判決
因此已經告誡他今後對於已知的違法文章
必須立即處理
: 2.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
: 由於網球板規定檢舉一律寄站內信給板主,本人依板規寫信檢舉Rfed
: 違反站規張貼音樂mp3連結,板主 esnique公告處理文章內,未經同意
: 將本人檢舉信件貼上。雖已刪去ID,其內容也足以判別是本人信件。
: (Rfed曾推文說"歡迎檢舉", 我在檢舉信中提到我是應Rfed推文檢舉)
: 貼出檢舉信並無前例(至少我在版面和沒找到),此行為是否出
: 自惡意也是自由心證;然esnique身為板主與小組長,無視於國家法律
: 與站內法規,經本人去信後仍不刪改,已經不是個人疏忽行為,在此
: 請小組長依規定處理。
板主處理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
並發表於所申訴的看板
我認為並無不可
寄件者若不希望檢舉信被公開
想採用匿名檢舉的話可以考慮在信件中加註"信件不希望被公開"
考量到sunnybeauty之後有去信要求刪除
建議板主可以將該篇信件自公告文中刪除
--
對妳的感情,是一個簡單的函數 f(x) = e^x
不管妳對它微分幾次,不變的,終究是不變,f'(x) = e^x , f''(x) = e^x .....
假如妳喜歡,也可以把它積分
但是,那將會多出一個常數c
而那個常數c,就代表我決不放棄妳的勇氣(coura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76.191
1F:推 esnique:公告中的檢舉文已刪除,另一位板主的回文也已去信請他修改 02/07 01:15
2F:推 kour:已刪除檢舉文內容。 02/07 02:14
作者: sunnybeauty (小麗) 看板: Sportcenter
標題: Re: [申訴] 檢舉 Tennis 板板主 esnique
時間: Tue Feb 7 12:06:10 2006
首先感謝組長的回應,
不過 "依規定" 會有人出面說明是否受理及原因
然後進行之後的程序(例如雙方說明辯解)
所以我可以假設您這篇只是討論?
※ 引述《okcool ()》之銘言:
: ※ 引述《sunnybeauty (小麗)》之銘言:
: : 申訴人: sunnybeauty
: : 申訴對象: esnique
: : 申訴事由: 檢舉網球板板主 esnique瀆職,以及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
: : 1.瀆職部份
: : 一月三十號凌晨 12:38am, Rfed 於網球板張貼音樂mp3下載連結,
: : 板主esnique 不僅不加以制止,還推文支持,當時經本人抗議後依
: : 然不處理,並為該盜版文行為辯解;一天後我寫信正式提出檢舉。
: : esnique 身為板主與小組長,缺乏相關法律常識,選擇性執行法規
: : ,對謾罵者執行警告或水桶,對盜版者卻不告不理不主動處理,如
: : 此怎能讓人信服,以前被處罰的人情何以堪;身為管理者推盜版文
: : 等同變相支持盜版下載,為板友帶來不良示範,未盡到站方賦予板
: : 主導正版面風氣的責任。整個事件esnique在知情的情況下,已不是
: : 個人疏忽所致,因此我認為esnique已瀆職,請相關人員考慮該板主
: : 對國家法律與站規的常識是否足夠,以及是否適任。
: 在此重申
: 板主對於看板上違法文章必須給予妥善處置
: 若第一時間沒察覺可在經板友提醒後予以處理
esnique不是沒察覺,經提醒後也沒有處理
所以這項重申在他身上不適用
: esnique第一時間的處理確有不妥之處
: 考量在收到板友檢舉信的提醒之後有對該篇違法文章做出妥善判決
^^^^
個人認為這種假設有為esnique開脫之嫌
我早就提醒過,板主當時不願意處理
檢舉不是提醒,提出檢舉是讓他不得不被動處理
請問有可能他一直不處理,等到收到檢舉信時大徹大悟,痛改前非積極處理嗎?
這點希望請組長明察,而非只看美化過的假設,希望您別介意我這麼說。
: 因此已經告誡他今後對於已知的違法文章
: 必須立即處理
esnique推違法文,也不願處理違法文
我想請問,esnique第一時間的處理是"不妥",還是"失職"?
(板主沒做到站方交付的責任,反倒推薦違規文,算不算失職?)
希望能得到明確的答案,謝謝。
: : 2.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
: : 由於網球板規定檢舉一律寄站內信給板主,本人依板規寫信檢舉Rfed
: : 違反站規張貼音樂mp3連結,板主 esnique公告處理文章內,未經同意
: : 將本人檢舉信件貼上。雖已刪去ID,其內容也足以判別是本人信件。
: : (Rfed曾推文說"歡迎檢舉", 我在檢舉信中提到我是應Rfed推文檢舉)
: : 貼出檢舉信並無前例(至少我在版面和沒找到),此行為是否出
: : 自惡意也是自由心證;然esnique身為板主與小組長,無視於國家法律
: : 與站內法規,經本人去信後仍不刪改,已經不是個人疏忽行為,在此
: : 請小組長依規定處理。
: 板主處理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
^^^^^^^^
我認為這有為esnique開脫的嫌疑
我的檢舉信是檢舉信,並非違規證據,裡頭也沒證據
所有證據當時都在板上
申訴時舉證信件也有相關法規可遵循
請組長思考 這是否能套用。
: 並發表於所申訴的看板
: 我認為並無不可
我認為整段假設並不正確
詳情後述。
: 寄件者若不希望檢舉信被公開
: 想採用匿名檢舉的話可以考慮在信件中加註"信件不希望被公開"
請問有這方面的規定嗎?
如果目前本站沒有 公開檢舉信 這類規定
那就應該遵守目前的站規規定中的保障私人信件部份
而不是臨時口頭解釋凌駕站規。
: 考量到sunnybeauty之後有去信要求刪除
: 建議板主可以將該篇信件自公告文中刪除
不是我希不希望匿名檢舉,網球板板規規定只能寫信檢舉
我明白組長想息事寧人的心態,一件事你可以看好的方面也可以看壞的方面
但除非組長能舉證檢舉信不是私人信件,或著站規允許任何板都能公佈檢舉信
目前的站規規定中(站規節錄如下):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除非是 申訴時 於 "本站指定之看板" 才得以引用私人信件作為證據
不是任何板都可以引用私人信件,相信站規沒說網球板例外
針對檢舉Rfed一案,我的檢舉信並非證據
esnique非檢舉人或被檢舉人,無須舉證。
再者,我已經第一時間去信通知 esnique相關規定並告知此乃違規行為
esnique依然不願刪去引用信件部份,並告訴我 若是不服可以向上申訴
您能合理解釋他的心態嗎?難道這一刻他突然大徹大悟痛改前非嗎?
我看不到這之中的善意。
綜上所述,我想請教組長, esnique是否已違反這條站規?
還是有哪條站規我沒看到?希望能得到很明確的回答,謝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246.56.104
作者: okcool () 看板: Sportcenter
標題: Re: [申訴] 檢舉 Tennis 板板主 esnique
時間: Tue Feb 7 12:57:05 2006
※ 引述《sunnybeauty (小麗)》之銘言:
: 首先感謝組長的回應,
: 不過 "依規定" 會有人出面說明是否受理及原因
: 然後進行之後的程序(例如雙方說明辯解)
: 所以我可以假設您這篇只是討論?
不好意思
昨天花很多時間跟許多人討論網球群組的事
忙碌之中一時間不查
已補上
: ※ 引述《okcool ()》之銘言:
: : 在此重申
: : 板主對於看板上違法文章必須給予妥善處置
: : 若第一時間沒察覺可在經板友提醒後予以處理
: esnique不是沒察覺,經提醒後也沒有處理
: 所以這項重申在他身上不適用
: : esnique第一時間的處理確有不妥之處
: : 考量在收到板友檢舉信的提醒之後有對該篇違法文章做出妥善判決
: ^^^^
: 個人認為這種假設有為esnique開脫之嫌
: 我早就提醒過,板主當時不願意處理
: 檢舉不是提醒,提出檢舉是讓他不得不被動處理
: 請問有可能他一直不處理,等到收到檢舉信時大徹大悟,痛改前非積極處理嗎?
: 這點希望請組長明察,而非只看美化過的假設,希望您別介意我這麼說。
申訴流程第一道關卡即為向板主申訴
用意就在於針對歧見先作第一步的化解
板主如果在原本的板務上處理有疏忽
在接到板友申訴之後能予以改進
這就是設立第一道申訴關卡的目的
而對於板主的那一級的申訴的處理覺得不能接受
才會再往上申訴
而後面的申訴受理者的也會依據前一級的申訴處理結果作判斷
我認為板主那一級申訴處理結果並無不妥
已將違規文章刪除並於板上公告
這也是一般板主碰上違規文章應該採取的措施之一
: : 因此已經告誡他今後對於已知的違法文章
: : 必須立即處理
: esnique推違法文,也不願處理違法文
: 我想請問,esnique第一時間的處理是"不妥",還是"失職"?
: (板主沒做到站方交付的責任,反倒推薦違規文,算不算失職?)
: 希望能得到明確的答案,謝謝。
板主處理上有瑕疵
也已告知不應該再犯同樣的錯誤
若將來再犯同樣錯誤就不會只有警告而已
: : 板主處理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
: ^^^^^^^^
: 我認為這有為esnique開脫的嫌疑
: 我的檢舉信是檢舉信,並非違規證據,裡頭也沒證據
: 所有證據當時都在板上
: 申訴時舉證信件也有相關法規可遵循
: 請組長思考 這是否能套用。
提出檢舉事由
以及相關的申訴處理結果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 : 並發表於所申訴的看板
: : 我認為並無不可
: 我認為整段假設並不正確
: 詳情後述。
: : 寄件者若不希望檢舉信被公開
: : 想採用匿名檢舉的話可以考慮在信件中加註"信件不希望被公開"
: 請問有這方面的規定嗎?
: 如果目前本站沒有 公開檢舉信 這類規定
: 那就應該遵守目前的站規規定中的保障私人信件部份
: 而不是臨時口頭解釋凌駕站規。
: : 考量到sunnybeauty之後有去信要求刪除
: : 建議板主可以將該篇信件自公告文中刪除
: 不是我希不希望匿名檢舉,網球板板規規定只能寫信檢舉
: 我明白組長想息事寧人的心態,一件事你可以看好的方面也可以看壞的方面
: 但除非組長能舉證檢舉信不是私人信件,或著站規允許任何板都能公佈檢舉信
: 目前的站規規定中(站規節錄如下):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除非是 申訴時 於 "本站指定之看板" 才得以引用私人信件作為證據
: 不是任何板都可以引用私人信件,相信站規沒說網球板例外
: 針對檢舉Rfed一案,我的檢舉信並非證據
: esnique非檢舉人或被檢舉人,無須舉證。
: 再者,我已經第一時間去信通知 esnique相關規定並告知此乃違規行為
: esnique依然不願刪去引用信件部份,並告訴我 若是不服可以向上申訴
: 您能合理解釋他的心態嗎?難道這一刻他突然大徹大悟痛改前非嗎?
不清楚耶
我不會讀心術
沒辦法主觀判斷別人心態與想法
我只能客觀的看對方有沒有完成應該處理的事
: 我看不到這之中的善意。
: 綜上所述,我想請教組長, esnique是否已違反這條站規?
: 還是有哪條站規我沒看到?希望能得到很明確的回答,謝謝囉。
板主處理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
並發表於所申訴的看板
這是我對站規的解讀
並據此做出裁決
也許我也有判讀錯誤的地方
若是法務群組認為站規不該如此引用
今後群組面對同樣情形將會以法務判決為依歸
這就是群組層級的最後判決
若覺得不服可以向法務群組再作申訴
屆時若法務覺得群組層級處理不當
也會虛心接受並作為將來其他同類型申訴案件的判決依歸
--
Th
e be
st
wa
y to
pr
ed
ic
t th
e fu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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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to creat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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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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