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lzane (Zane')
看板PttLaw
標題Re: [公告] 使用者dalzane警告一次
時間Wed Jan 18 10:04:33 2006
※ 引述《HOLYBELL3 (救救孩子……)》之銘言:
: 請勿發表與本板事務全無關係之文章,
: 再犯將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其他就算了 反正你們也只會用一樣的方式回應處理
這怎麼會跟本板事務無關?
我說錯了什麼嗎:)?
rehoboth說分身鬧板,陰謀論等 您提出釋字五0九號
很好啊 釋字五0九號
那同樣的 為什麼我不能說”他基於所認知的一個鬧板及公開個人檔案等事
合於一般常人論理,而認己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符合其所認知之「卑鄙」等字眼”
所以依釋字五0九號意旨,尚難謂其構成誹謗罪?
一樣的邏輯 為什麼不能?為什麼?
這是本板之案件 怎麼會與板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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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區為公害污染區,未穿著防護衣者請小心誤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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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明年的今天我一定要脫團!(/‵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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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1.213
※ 編輯: dalzane 來自: 203.204.1.213 (01/18 10:21)
※ 編輯: dalzane 來自: 203.204.1.213 (01/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