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lzane (Zane')
看板PttLaw
标题Re: [公告] 使用者dalzane警告一次
时间Wed Jan 18 10:04:33 2006
※ 引述《HOLYBELL3 (救救孩子……)》之铭言:
: 请勿发表与本板事务全无关系之文章,
: 再犯将给予水桶一个月处分。
其他就算了 反正你们也只会用一样的方式回应处理
这怎麽会跟本板事务无关?
我说错了什麽吗:)?
rehoboth说分身闹板,阴谋论等 您提出释字五0九号
很好啊 释字五0九号
那同样的 为什麽我不能说”他基於所认知的一个闹板及公开个人档案等事
合於一般常人论理,而认己有相当理由确信其符合其所认知之「卑鄙」等字眼”
所以依释字五0九号意旨,尚难谓其构成诽谤罪?
一样的逻辑 为什麽不能?为什麽?
这是本板之案件 怎麽会与板无关:)?
--
此区为公害污染区,未穿着防护衣者请小心误入<( ̄▽ ̄)√
http://www.wretch.cc/blog/dalzane
可恶 明年的今天我一定要脱团!(/‵Д′)/~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4.1.213
※ 编辑: dalzane 来自: 203.204.1.213 (01/18 10:21)
※ 编辑: dalzane 来自: 203.204.1.213 (01/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