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IST (哈士奇)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iamaidiot版主片面取消連署
時間Thu Jan 5 23:54:58 2006
※ 引述《akana ()》之銘言:
: 既然人數多連署通過,看版本來就可以成立
: 該小組長個人獨斷否決51人支持的連署案
: 是否有違民主?說難聽一點他憑什麼
: 當初該小組長不就憑藉PTT綠色優勢多數當上小組長的不是嗎?
: 而且他常在組務板說他現實很忙,沒時間管太政治群組
: 對阿他沒時間忙到對藍的檢舉視而不見,對綠的檢舉卻一一處理
: 忙到可以身兼兩板板主和政治群組組長
: 既然連署人數門檻已過,至少也可以給一個試閱的機會
: 既然他說的理由,就好像是選民選出了一個縣長,
: 但中央政府未經法律判決就說這個縣長有問題,退回去,重新選舉
: 這樣獨裁的判決,請問這樣合理嗎?
轉錄本人於國家研究院組務區發文...
這位小組長就發起人資格不符為理由
悍然否決50餘位版友的連署
管見以為實與法不合,於情不當,於理不合!!
蓋連署本身與記名投票類似
係版友意思之展現,並非與實際版務運作有關
超過版定連署門檻,僅反應一個事實,
有足夠多數版友希望該版開張,需要利用該版
審查發起人資格,以發起人資格不當否決連署版友的意思
可謂對所有連署使用者人格的侮辱!!
若這些連署ID有瑕疵,自可不計入其連署
然事實並非如此,僅以發起人平素作為之問題,否絕足夠多數之民意
不啻告訴所有連署人,渠等並無在本BBS要求開設新版之權利
此實為重大歧視與侮辱..
誠然,若就版主而言,因其負責維持一版所有使用者權益
自需審查其資格,此為看板成立後版務實質運作問題
但連署係希望一個版成立的程序問題,係版友表達意志問題
其與發起人背景資格並無干係,只要議題無違公序良俗
且已達連署門檻,即應使其成立
若發起人資格不足就任版主.可另選版主或暫由小組長代行直至新任版主選任
並非可將程序與實體問題混為一談,而間接侮辱所有連署版友
不可諱言.
BBS本就非國家所有,而屬私人所有,
私人所有則使用規範旁人自無權置喙,只是如此侮辱特定使用者人格之規範,
是否妥當,尚請貴站站務人員審酌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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