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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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扁版不當水桶以及劣文
時間Fri Aug 26 02:35:31 2005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之銘言:
: 首先附上組務判決以及申訴管道說明 請DonaldLam法務查照
: 如有程序不合也請告知應該如何繼續申訴處理 謝謝
: PoliticLaw 595:
: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PoliticLaw
: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版主不當劣文永久水桶
: 時間 Wed Jun 8 23:32:24 2005
: ───────────────────────────────────────
: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之銘言:
: : ※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 : : 組務所謂簽名檔之處理方法 僅為行政建議並非強制規定
: : : 劣文部份則不認為有明顯應介入之情況
: : : 以上兩部分不認為板主處理有什麼問題
: : : 公告唯一需要請板主說明的是 恐嚇部分
: : : 組務認為該部分 處理說明薄弱
: : : 請板主就恐嚇部分 於公告補正做出明確詳細說明
: : : 以供使用者釋疑
: : 謝謝 那麼請組務給在下一個明文說明
: : 因為PTTLAW常常不由分說的看到案件就打回組務
: : 是否讓我能以組務之判決文章前往pttlaw上訴劣文以及水桶過重之部分呢?
: 目前因國家研究院制度尚未完備
: 所以組務只有小組長能處理
: 沒有所謂的群組長階段
: 目前也正在跟站務商討相關議題
: 在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前
: 請逕向pttlaw上訴
請問一下D法務
已經兩個月過去了 這個案件就算不合格要駁回也應該告知一聲吧
和前任法務相比
個人真的很不滿意你的處理態度
明顯申訴程序有誤的就高姿態兩句話駁回
準備資料齊全的就不予回應(即使需要補充資料或程序有誤也應該要告知一聲吧?)
請問法務一下 你現在除了到處引經據典退回案件申請
你有實際判決過任何案件嗎?
提醒你一下
版上一堆懸而未決的案件阿
所謂劣文不予判決的引用文章也是在劣文改制之前的站務發言
現在擺明了都引用組務的文章"請到PTTLAW申訴"
為何還能裝沒事混過整個暑假呢?
當初發文請教過前任法務一個案件的申訴期限
畢竟被浸水桶一個月已經是很嚴重了
個人認為一個案件申訴期為一個月並不過分
可是前任法務給我相當有魄力的答案 -- 一週
如今呢?? D法務你是要期末考或是高普考呢?
沒有熱忱接下這個位置就不要佔著XX不OO阿
請問一下D法務 你的案件申訴期限到底為一個月? 兩個月? 或是半年? 一年?
這個案件到底當時有沒有接受申訴?
如果程序不合理或是證據不足為何兩個月都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以上疑問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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