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master (北投温泉不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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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扁版不当水桶以及劣文
时间Fri Aug 26 02:35:31 2005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温泉不错喔)》之铭言:
: 首先附上组务判决以及申诉管道说明 请DonaldLam法务查照
: 如有程序不合也请告知应该如何继续申诉处理 谢谢
: PoliticLaw 595:
: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PoliticLaw
: 标题 Re: [申诉] 扁版版主不当劣文永久水桶
: 时间 Wed Jun 8 23:32:2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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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温泉不错喔)》之铭言:
: :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 : 组务所谓签名档之处理方法 仅为行政建议并非强制规定
: : : 劣文部份则不认为有明显应介入之情况
: : : 以上两部分不认为板主处理有什麽问题
: : : 公告唯一需要请板主说明的是 恐吓部分
: : : 组务认为该部分 处理说明薄弱
: : : 请板主就恐吓部分 於公告补正做出明确详细说明
: : : 以供使用者释疑
: : 谢谢 那麽请组务给在下一个明文说明
: : 因为PTTLAW常常不由分说的看到案件就打回组务
: : 是否让我能以组务之判决文章前往pttlaw上诉劣文以及水桶过重之部分呢?
: 目前因国家研究院制度尚未完备
: 所以组务只有小组长能处理
: 没有所谓的群组长阶段
: 目前也正在跟站务商讨相关议题
: 在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前
: 请迳向pttlaw上诉
请问一下D法务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 这个案件就算不合格要驳回也应该告知一声吧
和前任法务相比
个人真的很不满意你的处理态度
明显申诉程序有误的就高姿态两句话驳回
准备资料齐全的就不予回应(即使需要补充资料或程序有误也应该要告知一声吧?)
请问法务一下 你现在除了到处引经据典退回案件申请
你有实际判决过任何案件吗?
提醒你一下
版上一堆悬而未决的案件阿
所谓劣文不予判决的引用文章也是在劣文改制之前的站务发言
现在摆明了都引用组务的文章"请到PTTLAW申诉"
为何还能装没事混过整个暑假呢?
当初发文请教过前任法务一个案件的申诉期限
毕竟被浸水桶一个月已经是很严重了
个人认为一个案件申诉期为一个月并不过分
可是前任法务给我相当有魄力的答案 -- 一周
如今呢?? D法务你是要期末考或是高普考呢?
没有热忱接下这个位置就不要占着XX不OO阿
请问一下D法务 你的案件申诉期限到底为一个月? 两个月? 或是半年? 一年?
这个案件到底当时有没有接受申诉?
如果程序不合理或是证据不足为何两个月都没有提出任何说明?
以上疑问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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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18.219.215
※ askmaster:转录至看板 PttLawSug 203.218.219.215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