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
站內PttLaw
標題[申訴] 扁版不當水桶以及劣文
時間Sun Jul 3 19:50:43 2005
首先附上組務判決以及申訴管道說明 請DonaldLam法務查照
如有程序不合也請告知應該如何繼續申訴處理 謝謝
PoliticLaw 595: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版主不當劣文永久水桶
時間 Wed Jun 8 23:32:2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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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之銘言:
: ※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 : 組務所謂簽名檔之處理方法 僅為行政建議並非強制規定
: : 劣文部份則不認為有明顯應介入之情況
: : 以上兩部分不認為板主處理有什麼問題
: : 公告唯一需要請板主說明的是 恐嚇部分
: : 組務認為該部分 處理說明薄弱
: : 請板主就恐嚇部分 於公告補正做出明確詳細說明
: : 以供使用者釋疑
: 謝謝 那麼請組務給在下一個明文說明
: 因為PTTLAW常常不由分說的看到案件就打回組務
: 是否讓我能以組務之判決文章前往pttlaw上訴劣文以及水桶過重之部分呢?
目前因國家研究院制度尚未完備
所以組務只有小組長能處理
沒有所謂的群組長階段
目前也正在跟站務商討相關議題
在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前
請逕向pttlaw上訴
--
愛-是霸佔.忌妒.毀滅
必要的時候
不惜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2.235
以下為申訴案件說明:
申訴人:askmaster
申訴對象:扁版版主wetteland
所受不適處分:劣文一篇 以及莫名其妙的三個月水桶
申訴事由:5/29同樣一篇回應版友討論台語台灣文化的文章
但一樣被w版主以一些羅織編造的罪名加以刪除甚至永久水桶
甚至拿出幾天前"已被刪除"之文章下面之"推文"來當作"劣文水桶"處罰證據
先不論此兩行推文是否有判定之恐嚇成分
根據扁版版規說明 違規而遭刪除之文章之相關推文是不接受申訴處理的
根本就是w版主為了羅織罪名而任意編造證據
第一 此兩行推文只為回應一些版友之酸文嘴砲
我有無原用ID是否有什麼權力應該與W版主無關
我也沒有必要跟他解釋真相
第二 我知道簽名檔違規視為內文
但是我連對於現實生活發發牢騷的權力都沒有嗎?
何必草木皆兵的對號入座? 簽名檔根本與W版主風馬牛不相干吧?
相關證據:
被判處違規文章: 扁版 z-2-4-5-279
w版主判決說明文章: 扁版8675 9123
ps:w版主公告所引用判處違規之推文為數日前以被刪除之文章
z-2-4-5-255
組務判決說明: PoliticLaw 584 595 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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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程序錯漏或證據不足還請法務告知
在下這個案件一定會全力申訴到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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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02.69.152
※ 編輯: askmaster 來自: 218.102.69.152 (07/0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