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master (北投温泉不错喔)
站内PttLaw
标题[申诉] 扁版不当水桶以及劣文
时间Sun Jul 3 19:50:43 2005
首先附上组务判决以及申诉管道说明 请DonaldLam法务查照
如有程序不合也请告知应该如何继续申诉处理 谢谢
PoliticLaw 595: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Re: [申诉] 扁版版主不当劣文永久水桶
时间 Wed Jun 8 23:32:2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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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master (北投温泉不错喔)》之铭言:
: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 组务所谓签名档之处理方法 仅为行政建议并非强制规定
: : 劣文部份则不认为有明显应介入之情况
: : 以上两部分不认为板主处理有什麽问题
: : 公告唯一需要请板主说明的是 恐吓部分
: : 组务认为该部分 处理说明薄弱
: : 请板主就恐吓部分 於公告补正做出明确详细说明
: : 以供使用者释疑
: 谢谢 那麽请组务给在下一个明文说明
: 因为PTTLAW常常不由分说的看到案件就打回组务
: 是否让我能以组务之判决文章前往pttlaw上诉劣文以及水桶过重之部分呢?
目前因国家研究院制度尚未完备
所以组务只有小组长能处理
没有所谓的群组长阶段
目前也正在跟站务商讨相关议题
在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前
请迳向pttlaw上诉
--
爱-是霸占.忌妒.毁灭
必要的时候
不惜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82.235
以下为申诉案件说明:
申诉人:askmaster
申诉对象:扁版版主wetteland
所受不适处分:劣文一篇 以及莫名其妙的三个月水桶
申诉事由:5/29同样一篇回应版友讨论台语台湾文化的文章
但一样被w版主以一些罗织编造的罪名加以删除甚至永久水桶
甚至拿出几天前"已被删除"之文章下面之"推文"来当作"劣文水桶"处罚证据
先不论此两行推文是否有判定之恐吓成分
根据扁版版规说明 违规而遭删除之文章之相关推文是不接受申诉处理的
根本就是w版主为了罗织罪名而任意编造证据
第一 此两行推文只为回应一些版友之酸文嘴炮
我有无原用ID是否有什麽权力应该与W版主无关
我也没有必要跟他解释真相
第二 我知道签名档违规视为内文
但是我连对於现实生活发发牢骚的权力都没有吗?
何必草木皆兵的对号入座? 签名档根本与W版主风马牛不相干吧?
相关证据:
被判处违规文章: 扁版 z-2-4-5-279
w版主判决说明文章: 扁版8675 9123
ps:w版主公告所引用判处违规之推文为数日前以被删除之文章
z-2-4-5-255
组务判决说明: PoliticLaw 584 595 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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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程序错漏或证据不足还请法务告知
在下这个案件一定会全力申诉到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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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02.69.152
※ 编辑: askmaster 来自: 218.102.69.152 (07/0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