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tineen (綠色浩呆熊加盟事業)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國民黨版版主逾期不解浸
時間01/27/2005 15:31:50 Thu
※ 引述《airwolfII (看)》之銘言:
: 我的水桶早在月中就到期了
: 但遲遲見他不解禁
: 於是我寫了封信給他plasma
: 信內容如下:
: ===
: 作者 airwolfII (看)
: 標題 還不解禁嗎?
: 時間 Sat Jan 22 16:21:53 2005
: ───────────────────────────────────────
: 時間都過了還不解禁
: 太扯了
: 這封信已留作存證
: 在不解救法庭見囉
: ===
: 想不到plasma他依然故我仍不解禁
: 也不回信
: 只好向法院提申訴
: 請處理
: 謝謝
你自己去查查 plasma 的最後上站日期吧
這個板主沒有上來 還有另一個i版主
你被浸水桶,版主沒有義務要主動解水桶
這點KMT版寫得很清楚
而且很多版都是這樣規定
並不是只有這個版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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