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tineen (绿色浩呆熊加盟事业)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国民党版版主逾期不解浸
时间01/27/2005 15:31:50 Thu
※ 引述《airwolfII (看)》之铭言:
: 我的水桶早在月中就到期了
: 但迟迟见他不解禁
: 於是我写了封信给他plasma
: 信内容如下:
: ===
: 作者 airwolfII (看)
: 标题 还不解禁吗?
: 时间 Sat Jan 22 16:21:53 2005
: ───────────────────────────────────────
: 时间都过了还不解禁
: 太扯了
: 这封信已留作存证
: 在不解救法庭见罗
: ===
: 想不到plasma他依然故我仍不解禁
: 也不回信
: 只好向法院提申诉
: 请处理
: 谢谢
你自己去查查 plasma 的最後上站日期吧
这个板主没有上来 还有另一个i版主
你被浸水桶,版主没有义务要主动解水桶
这点KMT版写得很清楚
而且很多版都是这样规定
并不是只有这个版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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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70.1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