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trajmb (存在於未實現)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multi-lovers版罷免連署無效
時間Mon Dec 6 00:10:26 2004
※ 引述《littlecbema (cbema)》之銘言:
: 前文太長恕刪
: 我只想回應幾點
: 1.針對罷免你的理由,我覺得最主要是突顯你自我意識太重
他們的程序錯誤,也未提任何證據,當事人也未申訴,叫人怎麼處理?
自我意識強的是他們這些一直要求別人要照他們意思做,
卻不管程序正確性、公正性的人吧。
我花時間解釋我的做法和道理,清清楚楚,
沒有人反搏成功,
道理講不過別人,就跳過避而不談,繼續吵同樣事,才真是莫名其妙。
理智擺在那邊了?
情緒、激情、主觀認定是就是,就能當證據來處理事情了?
這是我不能讓步的地方,如果程序不對,證據不足,我就不會辦。
而我也同意修改版規,新版規也請大家提供意見,
但是看來大家比較愛罵版主是外星人,
版規修定的事全被冷落在一旁,事實很明顯,愛吵的不是我,
我發那麼多公告,請大家不要再提無關版旨之事,
一堆人當它是屁話。
公平?
那些人的訴求才真的是“選擇性執法”。
告訴乃論案件,受害者不申訴,就要求處理。
提不出證據,要求對其有利之判決,並對人做人身攻擊。
: 如果說一個版主做到真正公平,有效回應版友的問題,也不會這麼多人支持罷免你
: 當版友有問題的時候,你選擇的是刪文,然後跟人打筆戰
: 我不認為這是一個版主該有的胸襟
: 2.你說我連署那麼多天,卻依公告在第二者版公告兩天
: 其實那是因為我不知道生活組務版規裡面有另外這樣的規定
: 我只有看到連署版的規定
: 後來生活版有他版連署被退回,我才知道這件事
: 3.你真的很喜歡扣人家帽子
: 我可沒你心機那麼重
: 請站長去查查看,我除了在第二者板依站規公告罷免ㄧ事外
: 有在哪個版宣傳
: 我可不像某前版主,戀棧權位之私心,在板上發文拉人支持
: 我這個人向來獨來獨往
: 不屬於任何一個版,也沒啥好友
: 站長也可以查查看,看我是發了多少信去拉人來支持
: 4.站規裡面有規定一定要在哪個版發表多少文章
: 方能在那個版有投票權嗎?
: 你舉alissatei的例子是要增加你的合理性嗎?
: 那我要反問站長了,是有被該版版主罰過的人就不能反對他嗎?
: 5.你真的很喜歡跟人家戰
: 動不動就把大老婆板拉進來戰
: 明明就不關人家的事
: 所以說,ㄧ個人的個性跟他的命運有關
: 你要看看自己的個性,老愛扣人家帽子,還戀棧權位
: 試問這陣子遭到罷免的版主有哪些人像你一樣的
: 是說,你去選立委好了
: 選不上,你也可以說
: 那些人沒資格投票,因為他們平常不住這邊
: 戶籍在有投票權,也是違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