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trajmb (存在於未实现)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multi-lovers版罢免连署无效
时间Mon Dec 6 00:10:26 2004
※ 引述《littlecbema (cbema)》之铭言:
: 前文太长恕删
: 我只想回应几点
: 1.针对罢免你的理由,我觉得最主要是突显你自我意识太重
他们的程序错误,也未提任何证据,当事人也未申诉,叫人怎麽处理?
自我意识强的是他们这些一直要求别人要照他们意思做,
却不管程序正确性、公正性的人吧。
我花时间解释我的做法和道理,清清楚楚,
没有人反搏成功,
道理讲不过别人,就跳过避而不谈,继续吵同样事,才真是莫名其妙。
理智摆在那边了?
情绪、激情、主观认定是就是,就能当证据来处理事情了?
这是我不能让步的地方,如果程序不对,证据不足,我就不会办。
而我也同意修改版规,新版规也请大家提供意见,
但是看来大家比较爱骂版主是外星人,
版规修定的事全被冷落在一旁,事实很明显,爱吵的不是我,
我发那麽多公告,请大家不要再提无关版旨之事,
一堆人当它是屁话。
公平?
那些人的诉求才真的是“选择性执法”。
告诉乃论案件,受害者不申诉,就要求处理。
提不出证据,要求对其有利之判决,并对人做人身攻击。
: 如果说一个版主做到真正公平,有效回应版友的问题,也不会这麽多人支持罢免你
: 当版友有问题的时候,你选择的是删文,然後跟人打笔战
: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版主该有的胸襟
: 2.你说我连署那麽多天,却依公告在第二者版公告两天
: 其实那是因为我不知道生活组务版规里面有另外这样的规定
: 我只有看到连署版的规定
: 後来生活版有他版连署被退回,我才知道这件事
: 3.你真的很喜欢扣人家帽子
: 我可没你心机那麽重
: 请站长去查查看,我除了在第二者板依站规公告罢免ㄧ事外
: 有在哪个版宣传
: 我可不像某前版主,恋栈权位之私心,在板上发文拉人支持
: 我这个人向来独来独往
: 不属於任何一个版,也没啥好友
: 站长也可以查查看,看我是发了多少信去拉人来支持
: 4.站规里面有规定一定要在哪个版发表多少文章
: 方能在那个版有投票权吗?
: 你举alissatei的例子是要增加你的合理性吗?
: 那我要反问站长了,是有被该版版主罚过的人就不能反对他吗?
: 5.你真的很喜欢跟人家战
: 动不动就把大老婆板拉进来战
: 明明就不关人家的事
: 所以说,ㄧ个人的个性跟他的命运有关
: 你要看看自己的个性,老爱扣人家帽子,还恋栈权位
: 试问这阵子遭到罢免的版主有哪些人像你一样的
: 是说,你去选立委好了
: 选不上,你也可以说
: 那些人没资格投票,因为他们平常不住这边
: 户籍在有投票权,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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