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arker (Peter Parker)
看板PttLaw
標題[公告] 板主更換ID
時間Fri Oct 8 18:45:22 2004
近日內本站法務群組將有重大制度變革
且新制將一併適用於ptt2及ptt3
為避免使用者於不同分站使用法務看板時對板主身份產生疑義
法務站長會在三個分站皆以相同之ID處理案件
但因ptt2之「PeterParker」此一ID已經註冊使用
不應因法務站長需要而要求合法註冊之使用者更換ID
故本人(ptt之PeterParker)即日起更換ID為 JasonBourne
亦將以此新ID於ptt2及ptt3擔任法務板主之職務
特此公告
日後將不再以PeterParker之名義處理本板板務
請各位使用者詳辨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JasonBou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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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 編輯: PeterParker 來自: 202.178.204.138 (10/08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