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arker (Peter Parker)
看板PttLaw
标题[公告] 板主更换ID
时间Fri Oct 8 18:45:22 2004
近日内本站法务群组将有重大制度变革
且新制将一并适用於ptt2及ptt3
为避免使用者於不同分站使用法务看板时对板主身份产生疑义
法务站长会在三个分站皆以相同之ID处理案件
但因ptt2之「PeterParker」此一ID已经注册使用
不应因法务站长需要而要求合法注册之使用者更换ID
故本人(ptt之PeterParker)即日起更换ID为 JasonBourne
亦将以此新ID於ptt2及ptt3担任法务板主之职务
特此公告
日後将不再以PeterParker之名义处理本板板务
请各位使用者详辨
法务板工 PeterParker(JasonBou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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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 编辑: PeterParker 来自: 202.178.204.138 (10/08 18:45)